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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2-1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发言单位:驻常州省政协委员联系小组

 

  推进医疗综合改革是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惠民项目,目前医改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加速推进医改,常州市政协将基层医改工作作为2011年重点攻关课题,深入到各辖市区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召开了16次座谈会,约谈200多人次,走访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发放了300份征询意见表,着重了解全市基层综合医疗改革情况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常州市近几年来基层综合医疗改革不断推进,取得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药制度初步建立,配套设施有序推进,公共服务日趋均等四个方面的主要成绩,但基层医疗改革和服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补助不到位、编制不足、药品目录窄、乡医待遇差等突出问题。

  根据调查,我们就加快推进基层综合医疗改革,切实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出如下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

  实施基层医疗综合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涉及诸多政府部门,仅靠卫生部门难以强劲推动。建议各级政府加强对基层医改工作的领导,学习兄弟省市医改工作的有效经验,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建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组织协调机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基层队伍建设、乡村医生待遇、化解历史债务等困难和问题,以便结合各地实际,大胆探索,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形成各部门各司其责,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药品供应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基本药物必须与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相匹配,使基本医疗服务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最大限度将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解决在基层。一要扩大药品目录。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特色专科建设现状,按照有利于满足群众的医疗需求,有利于基本医疗服务的开展,有利于控制总体医药费用增长的原则,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当地卫生局审核同意,通过对口帮扶的上级医疗单位,代采购所需基药目录外的临床必需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缓解因药品目录限制而造成特色专科和部分基本医疗服务发展的矛盾。二要做好基药衔接。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主管部门对公立医院使用基药目录应作相应比例的规定,搞好上下衔接工作,以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用药情况发生脱节,造成双向转诊因药品问题而无法运行。三要畅通信息渠道。对部分药品省招标价高于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价的情况,省有关部门要及时了解各地反映的情况和提供的信息,切实将药品招标价降下来,让利于广大患者。四要加强宣传培训。一方面要加强基药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基药制度政策的知晓率,另一方面要加强培训工作,促使基层医务人员更好地掌握基药临床应用处方方面的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政策执行能力和科学用药水平,保障群众合理用药、安全用药。

  三、重视队伍建设

  为确保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不破,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在强化规范、监督指导上下功夫。一要加强机构人员配备。建议由乡镇卫生院转型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参照当地乡镇卫生院的编制政策,核定人员编制。比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3000-5000人或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村卫生室的原则进行机构设置;按每万人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千人拥有1名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女乡村医生的标准等进行人员配备。这样才能既保证原有基本医疗服务功能不萎缩,同时又能有效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二要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乡村医生长期在农村从事预防保健和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工作,在维护广大农村居民健康方面发挥着难以替代的作用。但是一直以来这部分人的待遇保障问题得不到相应的解决。建议省有关部门统一制定政策,明确要求,将在岗或新进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由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稳定现有乡村医生队伍,并吸纳新人员充实基层医疗机构。通过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专项补助等方式保障乡村医生的合理工资收入。同时要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三要搞好基层岗位培训。各级卫生主管部门要着力抓好基层在岗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医师通过1至2年的转岗培训,提升其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争取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都配有合格的全科医生。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当前我省各地医改进度不一,下一步有待在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运行机制,提高保障水平,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等方面继续推进,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