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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12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2 月12日 下午,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民盟、民进、致公侨联和工商联界的委员,围绕“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主题进行讨论。省委常委、副省长黄莉新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协许仲梓副主席主持会议。

   汪云甲、荀德麟、熊宁、杨德才、李申、卢九评、龚振东、林振山、孙文瑜、李志宏、姚东明、徐宝文、吕拔生、杨占勇、董玉海、府采芹、郭小丁、程吉林委员先后发言。
 

 

   汪云甲委员(中国矿业大学环境与测量学院院长、博导)就健全水权转换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120院前急救体系、推广秸秆直燃式气化炉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

   针对各地在水权转换的过程中,存在的水权不明晰、水权观念还未全面确立、公众参与不够等问题,建议:

   一是确定水权优先权,规范水权转让行为。明晰产权边界,完善与改革水资源产权制度。探索建立以水资源产权交易为主的水资源市场,建立实现水权交易的机制,最大程度地发挥水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 才能体现水资源的价值。积极制定施行水权转换的地方法规,研究细化水权转换细则,规范水权转让行为,通过市场实现用水主体间的水权交易与转换。建立水权交易的多元监督机制。

   二是提高农民在灌区水管理中的参与度。建立以灌区农民为主的水源区基层管理集团,制定符合实情、能够保障自身权益的规范,共同管理他们所属的灌溉水源,并在服从一定的条件下,以当地享有灌溉用水权的农民的名义进行,需经过批准、公告,有偿转让等一系列程序实行水权转换,与用水单位通过谈判的方式确定补偿和水权转换价格。

   三是完善补偿机制。水权转换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成本应由用水单位承担,导致的损益和各种风险也应由用水单位负责。水权转让所获得的收益,应主要用于农民补偿,保障农民生活。同时,应从转让水权所得的资金中划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基础建设,尤其是节水技术的应用和节水设施建设,使灌区节省出更多的水,实现双赢。

   四是多方合作,解决失水农民生存问题。明确用水企业向失水农民提供就业岗位的义务,为农民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由于部分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各地政府应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增设定向失水农民的技能培训,向农民传授农业种植技术或就业技能;政府应针对水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尽快设立“失水农民创业基金”,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保障农民生活水平。

    针对120院前急救中存在的人员、车辆配备、运行经费严重不足,院前急救缺乏大量专业人才等问题,提出建议:一是尽快出台《江苏省院前急救条例》,将院前急救纳入卫生区域规划,并将120院前急救体系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二是省市县三级卫生主管部门设立院前急救管理机构。三是设立和规范院前急救医学专业。四是院前急救加快向下延伸,将其建成乡村院前急救的枢纽。县级急救中心是目前需要迫切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苏北地区秸秆综合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议推广使用秸秆直燃式气化炉。主要措施有:加大资金投入,适度提高补贴标准;制定整体推进计划,强化行政监督考核, 简化农机补贴审批手续;建立“多点对多源”秸秆收集贮运服务体系;加强重点示范项目建设,提高宣传培训力度,搞好技术服务。

  荀德麟委员(淮安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主委)就进一步搞好城乡统筹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出建议。

   近年来城乡发展差距持续扩大, “三农”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最大障碍。突出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经济方面不和谐。从国家投入指标看,目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差异很大;从居民收入指标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显著扩大;从居民消费指标看,农村居民消费远低于城镇居民消费。二是政治方面不和谐。主要表现在:城乡不统一的户籍制度;城乡不平等的就业政策;城乡不平等的社会保障体系。三是社会方面不和谐。

   城乡在获得社会资源方面很不平等,农村医疗、教育、文化资源少,条件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农村群体性事件明显增多。

   造成城乡发展存在差距的原因有:一是城乡分割二元制结构;二是财政金融支农政策不力;三是城乡资源配置不合理,农用资金严重不足,农业实用技术开发少,推广难,农业技术人才少;四是体制性因素,主要源于倒宝塔式的四级财政体制。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是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

   二是要把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转向农村。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新增税收应主要用于“三农”。将土地出让金一部分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金融机构要健全激励机制,不断改善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
    四是要打破城乡分割的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取消一切限制农民进城的歧视性政策,建立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和户籍制度,扩大农民就业渠道,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一体化。

   五是要适当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权,包括地方税种的调整权和开征权,力求每级政府都有自己的主体税种,以提高农村基层财政自给率。严格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并将增收部分投向乡镇和农村。二是加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三是搭建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基础设施、农业技术、小水利、道路的项目平台。

   此外,还要深化城乡投资建设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础设施体系。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建立健全惠及全省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熊宁委员(江苏教育学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建议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

   近年来江苏省政府和农林部门因势利导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已初见成效,2010各种类型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面积发展到30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3%,但苏南、苏中、苏北的差异比较明显,且相对于江苏的工业化、城市化水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状况,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质量仍有较大的空间。加快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议如下:

   一、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有序的土地流转对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用是不言而喻的,政府要在县(市)建立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形成土地流转的交易信息网络体系,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开展委托流转等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有效衔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供求。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管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护转接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提升农业规模经营企业或单位的经营质量。目前江苏规模经营的面积已超过耕地面积的40%,其经营状况差别很大。我们不应单纯追求百分比的提高,更应注重其内涵质量的提升。更应追求作为农业第二个飞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在工业化、城市化水平高,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比重高的地區,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将现代企业运行机制引入农业生产领域,组建专业的农业公司,或发展农民股份制的合作社;在土地流转条件不成熟、或农民尚不具有流转意愿的地区,可发展各种农民合作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小规模农户合作实现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在一些名特优农产品产区可引导形成农产品产业集群,等等。 

   四、加强政策扶持。在国际比较的视野下,许多国家以不同的方式对规模经营给予补贴或奖励。目前江苏的经济实力已经具备了实施补贴或奖励的实力,目前特别应给予土地流转双方必要的政策扶持,对流出土地的农民给予适当补贴,对流入土地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项目扶持,这样既有利于推进土地流转,又有利于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杨德才委员(南京大学民营经济研究所所长、博导)就如何解决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我省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快推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步伐,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各地在实施城乡一体化战略、推进农村集中居住和农民进城进镇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隐患。主要问题是部分进城农民面临“被城市化”风险,后续权益缺乏足够保障;大规模村庄撤并一定程度上易造成农民耕作半径偏大;一些新社区的定位未完全考虑到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行政推动搬迁和安置易增加农民负担。

   针对上述问题,为在“十二五”及其之后更好更快地推进我省城乡一体化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引导各地树立维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民收益、保持农村特色的宗旨,实现城乡共同发展。一方面,尊重城市和乡村在产业结构、功能形态、空间景观、社会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差异,避免简单套用城市化的手法规划建设村庄;另一方面,进一步研究建立城乡互动、平衡发展的新型城乡关系,探索城乡和谐发展的创新模式,逐步减小城乡差距,有序构建以城带乡、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格局。

   2、以城市带、都市圈和各级中心城镇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我省城市化质量。进一步加快建设中心城市、县城和中心镇,进一步扩大城镇的就业岗位、提升城市的吸纳能力。同时加大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制定相关政策,降低农村居民进入城镇居住和生活的门槛,逐步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的市民待遇,而不是以村改居、集中居住等方式让农民“被城市化”。

   3、合理引导,稳妥推进村庄居民点布局的优化调整。村庄的集聚规模统筹考虑合理的耕作半径、农业机械化和规模经营等因素。同时,按功能和需求因地制宜地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使农民能合理就近享受便民商业、义务教育、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对于集体经济实力较强,或者位于城镇周边的村庄,首先鼓励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户进入城镇安家落户,合理确定集中居住点的居住模式、建设规模、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避免集中居住点成为老人和孩子等留守者为主的社区或者空壳村。

   4、在农村社区建设中保护我省的乡村风貌和村庄特色。重视乡村历史文化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在注重改善村庄人居环境的同时,尊重村庄地形地貌、自然肌理和传统文化,延续地方特色,彰显乡土风情,引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合理安排集中居住区建设的规模、布局和时序,避免不切实际大规模撤并村庄居民点,破坏乡土文化、乡村文明和特色乡村环境。

   5、依法规范各地城乡统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以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科学发展规划。编制城市(县)城乡统筹规划,需要对城乡空间利用、人口分布、产业发展、综合交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各类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实现城乡整体空间规划全覆盖。编制乡镇城乡统筹规划,需要依据市县城乡统筹规划,细化安排镇、村居民点的布局和各项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完善小城镇的功能,增强小城镇服务周边农村的能力。

 

李申委员(徐州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主委)就加快苏北振兴步伐发言。


    目前,苏北的经济社会发展虽已取得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基础和历史等原因,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粗放型发展方式尚未根本改变,三次产业结构调整压力较大,服务业增加值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偏小,开放型经济十分薄弱;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贫困人口较多;社会发展总体滞后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和管理有待切实加强,等等。苏北能否加快振兴,关键在于我们能否破解这些发展的难题。

   为进一步加快苏北振兴的步伐,特提出如下两点建议:

   一是省委、省政府加大对苏北支持的力度

   1.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建议省委、省政府参照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政策,对重点产业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予以政策性倾斜。提高重点产业项目的预算内资金支持比例。大力支持徐州能源基地建设,加快一些重大能源项目审批等相关工作,力争国家尽快核准,并支持打造国家级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引导金融机构在徐开设老工业基地经济转型专项贷款,增加国债项目配套贷款,对相关融资项目予以信贷支持。

   2.在生态环境修复方面。针对地方治理资金严重不足等问题,建议按照国家资源枯竭城市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土地整理力度,允许市政府从资源开发中统筹提取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专项用于土地复垦、环境恢复与生态补偿,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3.在改善民生方面。给予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专项资金支持,帮助支持专业技能公共培训基地建设,以更好地为老工业企业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帮助解决省属企业社会保障资金缺口,补足省属企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欠缴费用,补足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办社会转交地方单位职工的欠保费用。支持建立动态的压煤村庄搬迁补偿机制,允许对复垦完成塌陷地部分用于塌陷区群众搬迁安置,保证搬迁供地。

   二是争取国家层面的大力支持

   江苏沿海开发规划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这为连云港、盐城等市快速发展创造了新的历史机遇和优越条件。在此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应大力支持淮海经济区建设,促使其上升为国家战略。

   连云港的未来发展,一要靠日韩等国家海运改陆路需求的拉动,二要靠东陇海产业带兴起和淮海经济区发展作为腹地的支撑。通过这一经济走廊连接起中西部乃至欧洲,才能真正发挥新亚欧大陆桥桥头堡的作用。淮海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就会对连云港发展产生巨大的优势叠加效应。前民盟中央主 席费孝通 先生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就多次提出过这种战略性构想。

   徐州作为江苏三大都市圈之一,正在建设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从1986年就倡导走区域共同发展之路,联合周边城市自发成立了跨省的经济协作区。去年又与接壤的7个城市建立了核心区,签订了一体化建设协议,迈出了实质性合作步伐。所以,淮海经济区发展和上升为国家战略,对徐州老工业基地更快振兴和整个苏北发展都会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为此,建议省委省政府强力推进这项工作:

   1.作为牵头省,由一位副省长负责,协调四省关系,逐步打破行政区划上的限制,发展大市场,搞好大流通,指导支持淮海经济区建设,开拓江苏省的未来发展空间。

   2.近年来,徐州积极推动淮海经济区规划编制工作,并得到国家和省发改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帮助。前不久,国务院出台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规划》,首次在国家规划文本中明确提出了加快淮海经济区规划编制工作。建议在省委省政府帮助下,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淮海经济区规划,制定有针对性的区域发展政策,并促进其早日上升为国家战略。

 

卢九评委员(无锡市侨联副主席、无锡华阳软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就如何破解海归人才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我省人才的引进工作成绩很大,有目共睹,但也有不少问题,以无锡情况为例,对一些共性的问题进行整理,反映如下:

   一、关于引进海归人才创业项目的技术评审问题

   目前对海归人才创业项目的技术评审,采取的是由“863”、“973”专家组相关专家的形式。由于这两年申报的项目数量剧增,许多项目涉及到技术专利的问题,仅凭书面申报材料在短时间内由专家组进行正确评审有难度。人才偏向于科研型,对创业型人才评价不高。

   二、关于海归人才创业在产业化初期面临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

   创业企业在成立初期主要进行产品研发,这一阶段由于有政府的创业启动资金和风险投资的支持,企业尚无资金不足之忧。等到产品研发出来准备产业化的时候,发现已无资金进行产业化发展,在“最后 一公里 处”落入尴尬境地。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周边地区,包括浙江,安徽一些城市,已向这些进退两难的创业企业抛出橄榄枝,愿意提供资金和优惠的厂房给企业用于产业化发展.对于这些已经培育成树苗的海归创业企业,如果不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有可能出现“本地培育、外地开花”的情况。

   三、各市无序竞争,重复申报的问题

   现在各市都出台海归人才创业优惠政策,实际实现过程中,存在互相拉人,重复引进,多重享受政策等问题,影响非常不好。

   四、关于持外籍护照创业人才居住证,党组织关系等问题

   目前回国创业人才中有很多人持外国护照,办理的是在华工作签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这些人员在公安局办理在华工作签证延期时,普遍感到手续麻烦,不方便。没有居民身份,在国内子女上学,购房购车,等有许多麻烦。海外游子归来,但祖国还是把其当外国人,不给游子身份待遇。还有不少出国前世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恢复也是问题。

   海归人才是人才中的明珠,是江苏的一笔宝贵的财富,如何发挥这些人才的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此,特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对引进过程中,对人才的评价和考核要系统化、标准化;对已落户人才及企业要加强管理和考核,在落户后要每年进行跟踪再评价;可以从团队、产品、销售、税收、地方贡献等指标进行评比,每年发布各类排行榜,举办优秀海归人才表彰大会。

   二、在各种评价,考核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加大力度,进行针对性的政策奖励,扶持,支持。真正找出能产业化的企业,对其重点扶持,改变现在重引进,轻扶持的现象,也防止有产业化前景的企业外流。

   三、切实把有关人才政策落实到位,政策不能打折扣,最好的吸引人才的方法就是对已有人才的政策落实到位,形成口碑。

   四、多方位的资金支持:产业化不可能全部由政府完成,要多渠道,银行融资,民企,风投多方进行,重点放在引进1年前后的企业,融资要尝试开展知识产权抵押或个人信用担保,拓宽融资渠道。

   五、在外籍海归人才居住证的落实,党组织关系恢复,在人大,政协等给一些名额给海归创业人员,给一些政治待遇。甚至在政协增加相应界别。

   六、建议出台一些政策像吸引海归一样吸引国外的中小企业、人才来无锡,人才应包括吸引国外人才和专家。

 

龚振东委员(江阴市政府副市长、民盟市委主委)就如何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提出建议。

   由于苏南苏北发展不平衡,所以我省城乡统筹在省内各地区要解决的重点也是不同的。以江阴市为例:近年来,江阴构建城乡统筹的科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城乡差距明显缩小,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断提高,但同时也遇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为此建议:

   一、建立差别化的实施要求和评价标准。

   二、在土地、规费及金融三方面出台支持城乡统筹的优惠政策。

   三、改进财税分配体制。要给县(市)财政多留一点;提高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对农民种粮种菜的补贴。

   四、设立城乡统筹的专门机构以加强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

   五、加强南北合作的战略研究。

 

林振山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院院长、博导)就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问题发言。

   我从纯学术角度谈几点个人意见:

    一、城乡二元结构是历史形成的,现在若要全盘否定,至少在学术界还未形成定论,要慎重决策。

   二、城乡规划一体化之所以会在一段时间盛行,并不是因为它的科学性得到了学术论证,而是土地流转、土地置换的背景下,相当一部分的土地被集约化开发。土地是全国人民的,并不是哪一个城市哪一个地区的。

   三、我国现在从事城市规划的专家大都是人文地理出身,不具备构建大规模模拟模式的数理知识,还不具备开展大规模规划模拟的能力。因此,其科学性要大打折扣。所以,学术界有一种反规划学派,其一大理论依据就是:对河流、山谷、群落、各类土壤等自然要素集中的广大农村进行规划都是反自然的。

   建议:有关部门要构建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模式库;引进并培养一批大规模数值模拟专家。

 

孙文瑜委员(南京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院教授、博导)就区域统筹、建设服务型政府等问题发言。

   我讲三点:一是我省“十一五”期间区域统筹力度很大,我省苏北地区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在“十二五”规划中又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苏北,必将对苏北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作用,但我认为岁的发展不仅是政策、资金上的扶持,更为重要的是先进的思想观念,好的制度,好的干部队伍,南北挂钩,把苏南一些先进的发展理念、经验应用到苏北振兴中去。二是李代省长的报告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对于建设高效、清廉的政府,群众高度关注,十分期待,大政方针确定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关键要看江苏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执行力。衷心地希望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带好一班人”,是各级政府班子成为新时代“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铁军”!这不仅是政协委员的期望,也是人民群众的期望。三是关于一些热点问题,如学前教育建议纳入义务教育范畴;食品安全亟待加强。

 

   李志宏委员(民进宿迁市委主委、宿迁市政协副主席)建议统筹城乡建设,撤渡建桥,为协调区域发展铺平道路。

   苏北地区撤渡建桥工作进展缓慢。以宿迁为例,全市共需撤掉渡口148个,建桥83座,但受地方配套资金制约,仅撤掉渡口35个,开工建设渡口桥梁13座,占撤渡任务的23.6%,建桥任务的15.7%。更多偏远地区农民仍然依靠渡口渡运,生产生活十分不便,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此,建议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苏北地区撤渡建桥的扶持力度。

   一、配套资金数额巨大,基层无力支付。一是投入大、补贴少,基层无力承受。目前建桥投入大约2500-3500元/平方米,省里给苏北的补助约在1000-1800元/平方米,仅占建筑成本的40%。对于经济落后的苏北地区特别是宿迁市来说,地方配套资金数额巨大,无力支付,好事难为。有的即使列入“撤渡建桥”计划,也因难于筹措资金而被迫“搁浅”。宿城区潘山渡口两年前申请通过撤渡建桥指标,省里给的补助资金是400多万元,需要该区配套700—800万,由于资金压力太大,该区已经申报的项目也只好作罢。二是难度大、风险高,基层难以承办。造桥技术难度大,施工单位必须达到一定的资质。目前,宿迁市待撤的87个渡口中,有16个位于京杭大运河,有10个位于徐洪河,通航标准较高。由于省补资金相对少,当地政府配套资金不够,出现有资质的建桥公司要价高,没资质的建桥公司不敢造,甚至在建桥招标过程中无人投标现象。如宿城区郑楼镇的张渡渡口,设在京杭大运河边,由于建桥需横跨运河,造桥技术要求高,资金投入量大,据测算至少需要一个亿,但省补仅1/3,县区根本无力建造,至今没有进展。三是跨界多、协调难,容易产生扯皮问题。

   二、建议提高省补标准并加大组织协调力度

   目前,苏北各地待建渡口多处于重要航道之中,建桥跨度大、投入多、协调难,从现有进展情况来看,如仍按“十一五”期间的办法实施,很难完成“十二五”目标计划。为此,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将苏北地区撤渡建桥工作纳入苏北地区发展重点扶持计划。目前,苏北地区撤渡建桥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县区和乡镇的“断头路”还大量存在,严重影响了苏北“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希望省政府能将撤渡建桥工作放到扶持苏北发展“大盘子”中统筹考虑。

   二是加大对苏北地区撤渡建桥资金扶持力度。目前省补资金只占到建桥成本的三分之一,其余部分全由市县地方政府配套,这对经济欠发达苏北地区来说,压力太大。建议省将建桥补助标准提高到建桥成本的60%以上;或是按建设标准提高一个层次进行资金补助。

   三是分层分类给予技术指导。建议对目前苏北地区所有渡口进行撤渡建桥可行性论证,分层分类重点指导,建议由省牵头负责二级航道撤渡建桥工作,市牵头负责三级航道撤渡建桥工作,县区牵头负责三级以下航道撤渡建桥工作。同时,对适合撤渡建桥的渡口,做到超前规划,做好内河行船航道和沿线公路铁路的预留工程。

   四是建立跨区域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撤渡建桥工作领导小组,建议省政府在资金、技术、规划、土地征用拆迁等关键环节上进行统筹协调,改变目前撤渡建桥“谁主张谁出钱”的现状,切实有效地做好拆渡建桥这一民生工作,从根本上消除苏北地区水上交通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姚东明委员(苏州市政协副主席、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就推进南北共建开发园区提出建议。


    省委、省政府提出南北共建开发园区是个很好的措施。为进一步增进区域共同发展,加快南北共建园区的发展壮大,加快南北共建园区的发展壮大,建议如下:

    一、各地正在开展清理政府融资平台的工作,两地共建园区的融资也被纳入清理范围,这造成了南北共建园区融资困难,极大地约束了共建园区的发展,建议摘去这顶“被清理”帽子。另外,要关心南北共建开发区申请省级开发区问题,将符合省级开发区标准的南北共建开发区尽快戴上省级开发区的帽子,使其更具法理性。

    二、加强对省委、省政府出台文件落实情况的督察工作,特别要对有关垄断行业部门加强检查。

   三、希望省政府多给一些南北共建园区的土地指标。

 

 徐宝文委员(民盟江苏省委副主委、南京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博导)就政府招商、新农村建设、农村养老中存字的问题提出建议。

   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招商任务,不能每个地区都把招商任务作为主要任务之一。苏北招商任务非常重,导致没有时间管理政务,而且招商成果不明显,效果不好,应因地制宜开展一些农村项目。

   二、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置换造成农民生活成本加大、生活不便。

   三、注意撤乡并镇中的问题,如一部分小学被撤掉,农村文化生活减少等带来农村生活不便的问题。

   四、农民养老问题的日益显现,应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金,在目前的基础上逐年较大幅度上升,使他们觉得老有所养,从而一定程度减轻农村养儿防老的意识。

 

 

吕拔生委员(盐城市政协副主席)建议强化区域协作 加快推进江苏沿海开发进程。

   国务院正式批准了《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已成为具有全局意义的国家战略。从全国大局看,把江苏沿海地区建设成为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对完善全国生产力布局、提升长三角地区整体实力、服务中西部地区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从省内看,加快沿海地区发展,不仅为我省苏北振兴、苏中崛起提供了强大动力,也为苏南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广阔空间。

   一、新一轮沿海开发对江苏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起重要的推动作用

   1、新一轮沿海开发是江苏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江苏沿海地区发展和长三角区域发展这两大战略机遇的叠加,不仅极大地提升了沿海地区的战略地位、放大了沿海开发的品牌效应,而且为我省沿海地区更好地接受长三角核心区域辐射、真正融入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创造了新机遇,将十分有利于江苏进一步开创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2、新一轮沿海开发是江苏区域持续发展的新动力。实施新一轮沿海开发战略,事实上就是要培育和形成一条纵向的经济发展主轴线,逐步增强沿海地区的极化效应,形成江苏经济发展的持续动力,从而把全省生产力布局进一步完善为同全国性生产力布局相呼应的总体发展格局,既直接带动苏中崛起、苏北振兴,又渐次实现“三沿”互融互补,三大区域互利互动,从而推动全省由区域共同发展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转型升级。

   3、新一轮沿海开发是江苏江海联动发展的新空间。进入“十二五”,沿海地区资源优势凸现,发展潜力巨大,而苏南土地资源、环境承载力、劳动力成本与经济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产业优化升级已经到了十分关键的时期。充分发挥江海组合优势,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拓展江苏发展新空间,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增强区域协作力度,加快推进江苏沿海开发进程

   1、走三环联动之路。沿海区域经济合作要培育和完善开放的区域性要素市场,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优化配置,推动城市、市场、企业三环联动。推动连云港、盐城、南通朝着构建沿海组团式中心城市的方向做大做强。强化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鼓励企业跨地区发展,增强欠发达地区企业的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

   2、走资源整合之路。江苏沿海有独特的资源优势,要使沿海区域经济合作取得实效,就必须要整合区域资源:一是整合岸线资源。切实加强沿海项目和产业布局的分工协作,在港口分类和产业特色上形成互补,使沿海岸线开发利用更加平衡合理。二是整合园区资源。将省、市、县各级园区有效整合在一起,以取得巨大的集聚效应。三是整合土地资源。

   3、统筹陆地海洋资源。沿海开发要把海洋和相关陆地两大优势资源、两大优势空间综合统筹,把江苏沿海空间与相邻的徐州、宿迁、淮安、泰州及扬州几市联通,形成东西横向统筹,使江苏沿海地区与西向关联的各市在交通、通信、产业及其规划的体制机制上紧密连接,形成东西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的新态势。

   4、加强南北区域协调。需要进一步强化和密切与苏南、上海、浙江以及长三角乃至山东的产业要素流通,加速推进沿海与这些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加速更大区域之间的要素流通和产业转移。

   5、为国内国际资本集聚打造新的千里战略平台。应当加快沿海城市群、港口群新的功能建设,依据其各自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建设具有江苏沿海特色的沿海城市群和沿海港口体系,为国内与国际新的资本集聚奠定江苏沿海千里大平台。

   6、依托资源优势与港城体系,推进新一轮产业大集聚与优化组合。

 

杨占勇委员(省工商联副主席、江苏集群信息产业集团董事局主席)就加大城乡统筹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出建议。

   一、调整资源配置制度,加大城乡统筹改革力度。建立城乡公共财政体制;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引导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助力城乡统筹发展;引导人才流向农村。

   二、发展创新型产业经济,构建城乡统筹基础支撑。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加速推动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三、加快城乡信息化步伐,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进程。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加快建设进程;加强新型农民培养,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快农村“三网融合”的建设,实现城乡信息一体化。

   四、扶持龙头企业,加快城乡统筹速度。积极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大力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指导服务。

   五、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完善化;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董玉海委员(扬州市政府副市长、民进扬州市委主委)就如何加快推进城乡统筹步伐提出建议。

   在当前国际国内环境下加强中国城乡统筹的能力,加快城乡统筹的步伐,实现城乡一体化显得尤为紧迫和重要。为此建议:

   一、高位规划,分步实施。科学修编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使之与社会经济发展各项规划有机衔接。

   二、创新体制,打破藩篱。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管理制度: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培育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统筹城乡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拓宽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公平保障;切实保证农民进城后平等的居住权及其子女平等的受教育权。

   三、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苏中、苏北农村不能再搞项目配套政策,要加大农业、农村、农民在财政中的支出权重,真正体现以城带乡的政策导向。

   四、大力推进农村社会建设。建议省政府细化分解相关指标,从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开始,明确时间表、路线、和资金来源和责任主体,逐步加以实施。

 

   府采芹委员(苏州市政协副主席、民进苏州市委主委)就推进城乡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发言。

   在城乡一体化的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农村历史文化遗产(遗存)的保护和利用,以彰显传统人文特色,同时保护好自然遗产,避免同质化;在农村居民点建设的过程中,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避免一刀切,把农民简单的集中到高楼中居住,如果把文化背景相同、诉求相同、无所事事的人群简单集中居住,极易引发群体事件;在区域共同发展过程中,希望我省能率先出台公共产品费随事转的政策机制,来激励人口流入地的政府给流动人口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产品,真正实现同城待遇。

 

 

郭小丁委员(省农科院粮食作物研究所研究员)就农村增收中存在的问题发言。

   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增加农民收入,取得了很多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首先,在高效农业的理解上存在一些偏差,一提到高效农业就鼓励农民搞大棚、建温室,没有注意到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一是高效农业带来高产量,但是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农民收入减少,二是在大棚建设中,部分地方套用政府补贴,大棚生产没有可持续性,三是缺乏技术配套支持,部分农民只能转租大棚,大棚成为形象工程。

   其次,农村公路建设等级偏低,容易损坏,造成人力物力资源大量浪费。

   再次,农民自主创业融资困难,且企业建成后面临二次分配,二次分配不合理,农民还是不能增收。

   此外,“七年收入倍增计划”的理解我有些困惑,目前城乡居民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实施倍增计划后,两者差距将进一步拉大。

   希望政府加大对农资产品的补贴,目前农产品价格上涨的幅度远低于农资产品上涨幅度,导致农民投入越大,损失越多,丧失生产积极性,希望政府加大补贴。

 

 

程吉林委员(扬州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市委主委,扬州大学水利学院副院长、博导)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城乡一体化提出建议。

   在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加快了农村发展,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是一件非常好的举措,但在这一过程中要注意特色,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

   我有两个建议:一是在土地置换过程中,要把工作做深、做细。如在部分农村土地置换过程中,让农民自愿选择是否置换土地,尊重农民自主权,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做法;二是希望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重视农村睡眠的优化与保护,睡眠具有自然,生态、人文等多种功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功能:蓄洪调节功能。希望在高标准的农田建设中,不能简单地填湖造田,应从一定高度进行科学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