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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1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建议

  宽马路斑马线 50米 外必须设置震荡减速线

  之所以出现这个问题,孙达华委员认为,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是宣传不到位,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行人,大部分可能还没掌握更不会知道这条规定,更不用说真正去实行。其次是道路的相关设施不完备,由于城市道路发展较快,保证行人过马路的设施一般停留在漆画人行横道线这一基本保证上,而由于路幅较宽,即使有了行人过街信号,也难以在一个周期内通过,人行横道两侧的交通提示牌也没到位。再就是交管部门的处罚处于真空状态,由于固定证据较难,警力有限,交警对这类交通违法行为并没进行有效处罚,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机动车驾驶人漠视这一规定。

  针对这类现象,孙达华委员提出了三条建议。首先就是强化宣传教育,让交通参与者都熟知和遵守这一规范,真正保护行人优先通行权。

  其次是完善道路人行横道线两侧的基础设施。孙达华委员认为,除路口外,凡漆画人行横道线的过街设施时,道路经营管理部门必须增加行人过街灯,以便和人行横道线配合使用;对那些双向6车道以上的路段,在离人行横道线边缘两侧 50米 开外,必须设置震荡减速线,设置提示标志牌,通过这种物理减速的方法,提醒机动车主动减速慢行、主动避让行人,最终形成习惯。

  最后,交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非现场执法。在有条件的地方,人行横道线两侧设置灯控的过街路口设置渠化,渠化的停止线,应该达到人行横道线的外侧边缘 50米 以外,同时,两侧配上电子警察,强化对人行横道线两侧闯信号灯以及不避让行人违法行为的打击。

  回应

  有交警直言:设“减速线”的想法,可行!

  昨晚,记者将这份提案转给了交管部门。有关人士坦言,里面的建议是比较可行的。

  “首先,必须强调的是,闯斑马线要负全责,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里规定的,但相关规定怎样才能变成深印开车人脑海的约束力、更进化成一种本能的文明素质,这也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接受记者采访的南京的一位资深交警直言,很可惜,现在有这个意识的司机实在太少了,尤其是社会车辆。“比如南京的上海路大锏银巷口斑马线,很典型,因为那里没有信号灯,过往汽车基本都不减速,需要过街的行人得在车流出现空隙时飞快穿越马路。我们常常可以看到,很多车子见斑马线路边行人要过马路,往往还会故意把车子开得飞快,或者急按喇叭以示警告。他们却不知道,有过斑马线的行人时,必须要让。”

  “既然主观上不肯礼让,就要通过一些手段逼得他们不得不礼让,我自己感觉是一个比较可行的有操作性的想法。”这位交警直言不讳的表示,其实南京早在几年前就在一些重要地段逐步设立一种“缓冲减速带”,就是车子开到那里,不减速也得减速。事实证明,对于减少交通事故还是相当有用的,但目前这样的减速带数量并不是很多,仅仅是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地方,如一些学校和一些大型十字路口。“从理论上讲,若按这位委员的建议,多一点地方设减速带,司机到那儿就减速,慢慢的,也能养成点习惯了。”

  “委员的提案里,还提到一个处罚的问题。这个我要替司机说两句。”昨晚,某交警大队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实际的路况中,有一种情况是,右转车辆正常右转,然后就是斑马线,绿灯时间很短,你说应不应该让行人呢?让,一会儿就红灯了。“这里面还有个信号灯设置的问题。但不管怎么样,这位委员的提案值得交管部门借鉴,早日达到交通文明人车和谐的愉悦境界,也一直是交管部门所希望的。” 本报记者 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