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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10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两会聚焦

  新春伊始召开的省政协会上,众多省政协委员关注着一个同样的话题: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如何保证居民幸福感的持续增长?

  财富蛋糕如何更多地切给百姓

  省委书记罗志军在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讲话时提出,从今年起,我省将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省政协委员郭彬对此非常赞同。在他看来,近一年来,社会许多类别人群都在提高工资,加上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以及公务员工资的提高,非义务教育教师尤其是高校教师的工资收入水平已明显偏低。

  今年春节期间,郭彬去看望他的中学老师,发现她的月退休工资为6500元,而她做大学教授的丈夫的月退休工资是4000元,还有一位曾做研究员的家人的月退休工资只有2000元。郭彬说,能否在2011年给非义务教育教师增加点工资,让他们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收入水平具有可比性。

  省政协委员王克胜考虑的则是更大范围的收入分配改革。他建议,首先,各级政府应当主动考虑在财政收入上保持一个适度的增速,并在财政支出结构上加大向民生倾斜的力度,通过财力的再分配来保障居民收入的增长。政府可以多出台一些减税增收措施,比如调整个税起征点、精简税种、清理政府非税收入、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等,把更多的国民财富让给老百姓直接使用。其次,要通过强有力的调控手段,强化劳动法令的执行,在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上做一些调整。各级政府要有所作为,实实在在地逐年提高当地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劳动者各项权益,切实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建立,使本地劳动者的收入能保持一种长期的、常规的、持续的增长趋势。

  让更多城市仰望到更多的蓝天

  灰霾天气频繁出现,酸雨发生几率增多,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严重影响到人们的幸福指数。如何保障城市居民能够呼吸到清新的空气,仰望到更多的蓝天?

  省政协委员田玉岭提出,仅有《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还远远不够,还应尽快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及扬尘污染治理规范性文件,为全方位治理各项大气污染提供完整全面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同时,执法部门应该重拳出击,联动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凡是不按规定施工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一律通报批评、停工整顿;凡是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一律作为不良行为录入其信用档案,依法限制其参与工程投标。对列入关闭取缔的企业,供电部门要终止供电,供水部门要终止供水,工商部门要注销营业执照;对列入停产整顿的企业,经济主管部门暂停备案、核准,金融机构暂停提供贷款;对大气污染突出的地区,环保部门对该区域内除生态修复以及污染防治工程以外的所有新、扩、改建项目一律停批。 

  省政协委员宋方敏建议,要按照先预防并适时发展的原则,严格控制各大企业燃煤和燃油的含硫量,优化能源结构。同时要提高并加快天然气在各种民用能源中的供应比例,满足城市居民对清洁能源的需求。

  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宋方敏提出,应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地铁,实行公交优先政策。提倡使用电瓶车和自行车,禁止使用污染程度高的柴油车作为营运车辆。在发展家用轿车的同时,通过加收牌照费、燃油环保费等经济手段,来提高家用轿车的购置和使用成本,以减缓私车增长速度。

  考核不能只看GDP和城市面貌

  在我省的十二五蓝图中,提出了人均GDP1万美元这一指标。我们希望看到人均1万美元后的幸福江苏是:人人都有适应自身发展的工作,家家收入都在增加,处处都有好的环境,人人都有健康的身体;不再为住房愁,不再为养老愁,不再为看不起病愁,也不再为孩子上好的中小学、好幼儿园愁。民进江苏省委在大会发言中这样说。

  就此,民进江苏省委提出,应明确提出建设幸福江苏要求,并将幸福指数细化,与各地十二五指标挂钩,推动各地将发展目光放在全体人民都幸福身上,不再以平均数代替大多数,将整体小康变为人人小康。应明确要求各地在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将分好利益蛋糕放到重要位置,让全体人民都享受到发展成果。对地方的考核首先应是看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得怎么样,困难群众生活得怎么样,而不应首先看GDP、看城市面貌。

  建设幸福江苏应紧紧抓住百姓最关心的住房、看病、教育、养老、就业、收入分配、食品安全、环境治理这些当前社会热点,将公共租赁房建设、基层卫生机构建设、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优质教育资源的不断放大和均衡、居家养老工作、促进就业、提升职工收入、堵住食品安全漏洞、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等作为十二五重点工作,切实加以解决,以夯实幸福基础。

  本报记者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