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协会议 / 全体会议 / 十届四次会议 / 工作回顾
发布日期:2011-01-21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建言立论

凝心聚力助推我省住房保障工作

--省政协十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发言综述

 

       近日,张连珍主席主持召开省政协十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通报。委员们认为,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始终坚持把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我省住房保障水平居于全国前列,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委员们还围绕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协商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科学编制规划  着力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做好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制定今后一个时期的住房保障规划,是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委员们建议,在深入开展全省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摸底工作,认真分析各类保障住房对象需求的基础上,科学编制新一轮住房保障规划,努力做到与“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有机结合,切实保证规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明确规范住房保障工作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责,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政策制度的执行力度。委员们认为,要适时出台关于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制定申请资格审查认定办法,做好审查认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与金融、证券、房产等部门的协作和信息互通,及时准确地查询、核实住房保障申请人的财产、收入和住房状况,严把住房保障的准入关,保证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可以保证政府拥有大量流动性房源,形成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供应链,因此要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逐步形成以租为主的保障性住房政策。委员们强调,要加强政策指导,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尽快制定出台《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范围、保障性质和基本原则,制定具体的优惠支持政策,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鼓励开发园区、企业建设职工集体宿舍或人才公寓等多种形式的公共租赁住房,着力解决存在阶段性居住困难的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的住房保障。

加大工作力度  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政策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委员们认为,要继续加强对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地方政府的政绩考核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职责。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强化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和计划中已安排的土地供应的及时到位,确保建设项目的有序有力推进。

       委员们还建议,切实落实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政策,在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优先安排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尽快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定期向社会公布建设用地的面积和规划布局,严禁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用途;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机制,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力度,严格按照我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的规定筹集资金,并将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通过建立保障性住房金融支持机制,采取有关费用减免、贷款支持和土地优先供应等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及民间资本加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注重地区间的统筹兼顾,对经济薄弱市、县,要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所需资金给予支持,加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补助的力度,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住房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广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创新住房保障的实现形式,通过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实行共有产权管理等多种途径,在改善住房条件的同时,减轻低收入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支付压力问题。

研究热点问题  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效能

       针对妥善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问题,委员们建议,加强对“夹心层”这一住房保障边缘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研究,在清晰界定“夹心层”群体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如推行限价房建设,或将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有关政策逐步扩大适用到“夹心层”群体,从而缓解其住房困难。通过构建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房为内容的阶差合理的“梯度化”住房保障体系,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范围,努力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能实现“住有所居”。考虑到低收入家庭出行、子女入学、就业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委员们认为要合理进行保障性住房房源布局,尽可能选择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优先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将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混合布局。

       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委员们建议,建立廉租住房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年检与退出程序,加强对廉租住房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年检的指标体系和程序,定期将年检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通过调整租金或者租金补贴等经济方式调节承租人实际支付的租金水平,建立租赁退出机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而骗取保障性住房的个人要加大处罚力度,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收入提高而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要使其及时退出,保证保障性住房的有效利用;完善经济适用房管理制度,优化住房资源配置,严格限制经济适用房的单位户型面积,健全经济适用房政府回购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倒卖经济适用房牟利的行为,保持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功能;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防止出现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用的筹集机制,在政府主导、支持和监督下,对保障性住房小区采取市场化方式由专业机构管理,提高管理的专业化水平,做好各项配套设施建设,如学校、医院等生活服务设施,加强小区绿化、道路建设,体现宜居要求。

(尹毅刘影)

 

 

 

 

 

 

特别报道

为推动交通实现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省政协组织实施绿色交通委员专题视察侧记

 

       盛夏伊始,骄阳当空。6月28至30日,在省政协副主席张九汉的带领下,部分省政协委员围绕绿色交通实施情况,先后在南京、扬州进行专题视察。在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后,委员们纷纷表示,实施绿色交通,有利于减轻交通拥挤、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公平、合理利用资源,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惠民工程。

发展现代交通,必须坚持环保优先

       在南京古平岗公交枢纽站,政协委员们兴致勃勃地登上了电动公交车。同样宽敞明亮的车厢,同样清凉宜人的空调,起步时平稳轻巧,没有普通公交强烈的油门轰轰声,车身也没有剧烈的抖动感,这是电动公交车给政协委员们的第一感觉。目前,南京和扬州均已开通电动公交示范线,率先在省内成功实践了公交车零排放、低碳方式出行,在探索解决城市交通污染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近年来,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急剧增加,交通对环境的污染,特别是机动车排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引起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自2005年12月1日《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通过依法实施城市交通规划环评、交通工程项目环评,采取划定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的区域、路段和时间,设置标志等措施,城市交通噪声污染在我省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机动车排气污染仍呈上升趋势,这也成为当前实施绿色交通面临的首要问题。为此,我省于2007年统一了全省尾气检测标准,通过检测治理不达标车辆,从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截至今年5月30日,全省共建成环保检测机构62家,建成检测线177条,13个省辖市均己建成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除苏北少数县(市)外,实现了尾气检测“全省基本全覆盖”的目标。省环保厅还于今年着手部署了全省机动车环检标志统一核发工作,共计发放各类标志140余万张,提高了机动车环保达标的智能化监管能力。

       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有的委员认为,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环境容量的监测。监测出的环境容量,要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让每一位群众都能了解环境污染的程度,从而自觉提升对绿色交通的认同度,提高无能耗出行方式在群众出行中所占的比例;有的委员指出,要提升油品品质,提高燃油环保标准,减少碳排放;有的委员提出,要建立更为严格合理的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体系,加快构建机动车维护保养体系,禁止高污染车辆上路,对于城市冒黑烟车辆,必须重点监管。

缓解交通压力,必须坚持科学规划

       河西新城、仙林新城、南部新城、江北新城、汤山新城、禄口新城、板桥新城……仅南京市,近年来推出的各类新城规划就多达十余个。与南京一样,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省各大城市都在制订各种各样的新城规划,城市建设工作如火如荼。然而,由于大多数新城功能存在单一性,城市人口不仅未得到分流,反而加剧了交通早高峰和晚高峰的拥堵程度。如何借助城市扩张,实现交通与城市同步规划,将人流均匀地分流到各个新城,是政协委员们此次视察的一个重点。

       从目前来看,各城市的大部分新城主要承担了居住功能。由于主城房价高、房源稀缺,不少市民选择在新城安家、在主城工作,造成了人流的潮汐式流动。以南京为例,每天早高峰时,从江北、江宁和河西前往主城的人流巨大,而晚高峰时,这些人又要离开主城,造成了交通拥堵。委员们建议,在制订城市规划特别是新城规划时,要考虑组团模式。土地利用布局和开发建设要贯彻公共交通引导的原则,采取有机疏散与集中发展、集约利用相结合,避免均质化的土地利用模式;主城区内用地采取组团分布,疏解老城区和城市核心区的交通压力;实施邻里社区单元内部土地混合开发,降低交通出行需求,减少城市内部长距离运输需求;对大型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加强用地控制和预留;统一规划市域和中心城区范围内交通网络体系,以及交通设施建设,构筑内外畅达、集约高效、融入区域一体化的综合客货运输体系。

方便百姓出行,必须坚持公交优先

       如何破解拥堵难题?委员们提出,要坚持公交优先,利用便捷舒适的公交系统改变私家车主的出行方式。早在2006年,我省就出台了加快公交优先发展的文件。2007年,我省又召开了公交优先大会,全面部署公交优先工作,明确提出支持、鼓励大运量公交加快发展的要求。全省各地普遍加大了公交发展投入,加快车辆设施建设步伐,并突出了优先发展大运量、高效率、环保舒适的城市轨道交通与快速公交系统BRT。目前,南京、苏州、无锡、昆山等地正在全力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南京市己建成投运地铁线路4条约 83 公里 ,常州、盐城、连云港建设发展BRT,公交专用车道、城际公交“一卡通”、70周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乘车等多项措施相继推出,全省公交服务水平和质量获得大提升,交通结构得到了有效改善。

       为了亲身感受现代城市公共交通的便捷与舒适,委员们在南京专门乘坐了地铁,并视察了与南京火车站、地铁站实现无缝衔接的公交1路车站。在扬州,委员们视察了城北客运总站,其公交站、客运站、商业服务配套、货运中心市场、加油站、加气站的集中式管理模式,给委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委员们指出,目前“公交优先”理念已经得到了社会的普通认同,但是公交专用道未能成网,公交正点率相对不高、公交换乘“最后一公里”尚未解决,这些都是阻碍人们乘坐公交的因素。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公交投入,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在公交的线路、密度、长度、车型等方面下功夫,使公交站、线、网更加科学合理,提高公交在群众出行中的分担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消除交通堵点,必须坚持综合治理

       随着车辆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停车成了交通发展的又一难题。在全省各大城市中,违章、违规停车的现象不断增多,无处可停的车辆有的甚至占用了消防通道。停车泊位设置中存在的选址不当、布局不合理、辅助设施不配套、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干扰了道路正常通行,进一步加剧了城市交通的“行车难、停车难”。

       为破解这一难题,2005年我省制订出台了《城市道路内汽车停车泊位设置标准》,提出在城区有条件的支路、街巷开辟单行道,通过一侧停车,一侧禁停的管理措施,在保证道路畅的前提下,增设一批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缓解了支路、街巷停车与通行之间的矛盾。同时,各市在尽量增加全天停车泊位的基础上,推出了大批限时停车泊位、临时停车泊位,根据通行情况允许车辆暂时停车。在居民小区内,交巡警部门会同房管部门共同研究指导小区物业施划停车泊位、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公安部门采取张贴告知单、摄录取证,城管部门采取数字化监控中心的视频取证和信息员查违报送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市区主次干道机动车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管理。

       在视察过程中,委员们指出,尽管相关部门在停车泊位的设置上花了很多功夫,但是泊位的增加速度难以跟上车辆增加的速度,停车难问题将长期存在。要解决停车难题,要坚持综合规划,将停车设施、布局以及静态交通管理统一纳入城市及社区规划。一是要通过修建、打通一批次干道和支路,打通交通节点,畅通道路微循环,提高路网通行能力;二是要加大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力度,充分挖掘现有道路停车资源,对有条件临时停车的次干道和支线道路,允许车辆在非高峰期间单向临时停车;三是在新大楼新小区开工前,加强交通影响评估,提高停车配建标准。

实施绿色交通,必须坚持科技创新

       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开展行业管理、利用新能源……毫无疑问,发展绿色交通离不开科技支撑。作为全国的科技大省,我省交通发展中先进技术的采用率相对较高,一批先进交通科技成果在全国居于领先水平。在城市交通方面,交通绿波、智能交通诱导服务系统、交通信号智能联网控制、公交GPS卫星定位和监控系统、自动报站功能以及城市公共交通IC卡等己在大部分省辖市得到应用。在区域交通方面,依托先进的现代信息技术,以南京南站为代表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正在加紧建设,公、铁、水、空齐头并进的交通格局逐步形成,96196江苏交通服务热线系统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出行帮助、政策咨询和投诉监督服务,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已经联通上海、安徽,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覆盖全省,跨省联网售票正在逐步推广。

       在南京迈皋桥电动公交车充电站,在扬州汽车西站加气站、吴州路电动汽车充电站,委员们重点视察了新能源技术的应用情况。当看到现场能够较为方便地为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充电、加气时,委员们都表示,利用电能、天然气、光能等清洁能源发展绿色交通,这是未来的趋势,也是国际战略的制高点之一。现阶段,这些手段还没有得到全面推广,障碍在技术。要继续加强对蓄电技术、油改气技术的开发研究,不断提高新能源的利用率和市场化程度。在未来城市交通发展中,要加大电动汽车和天然气汽车在公共交通中的比例。同时要高度重视电能利用如蓄电池生产、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污染,提前拿出明确方案,真正做到低能耗、低污染、高能效,积极构建节能减排的低碳交通体系

(王向前)

 

 

 

 

 

 

 

 

 

 

长案短说

推动省属农村金融组织改革

提案人:民建江苏省委

内容摘要:长期以来,江苏农村金融组织的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省属农村金融组织在发展环境等方面正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提案建议:通过相应法律法规的完善来加强监管,强化服务意识,构建信息共享平台,减少借贷人的信息不对称,组建科学信用评估体系,提高信用评估水平;明确农村金融组织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改革方向;注重效率,根据各地农村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需要,实行不同的产权和经营形式,允许多种产权模式的农村金融组织并存,在明晰产权基础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财政支持与市场激励相结合,建立有效的南北合作机制,提升江苏农村金融组织的综合竞争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从服务“三农”的角度出发,推动农村金融组织与高校联合培养专业人才,扩大“大学生村官”的供职范围,吸引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农村金融领域。

实行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制度

提案人:农工党江苏省委

内容摘要:保护环境既是政府的责任,同样也是公众的责任,建立并实行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制度十分必要。公众参与的环保制度是指政府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公众的智慧和力量,制定环境政策、法规、办法和规划,确定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监督环境政策的实施,处理污染事故,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

     提案建议:探索建立公众参与的环保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对预案参与、过程参与、末端参与和行为参与的联系及各自的过程和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强化制度设计,扩大公众参与环保的有效途径。通过有效的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真心诚意地让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全过程,实施政务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环保政策法规、具体操作知识和技术的宣教工作,提高公众主动参与意识,规范基层环保部门和有关企业及时发布有关环境信息,扩大公众知情度。建立公众参与会议制度,定期介绍国家环境政策和本地区环保工作、环境问题,请公众代表献计献策。建立群众信息反馈渠道,延伸监管视线,建立环保监督网络。向社会各界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环境决策、环境管理和环境问题的愿望、要求和呼声,及时反馈给决策部门和有关单位。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深化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内涵,增强环境教育内容,引导居民关心和维护自身生活环境,在环境认同中形成最广泛的公众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