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 涛
为促进公立医院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卫生部等五部委在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供方),其服务能力和质量是保证整个医改成败的关键,而健全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是保证公立医院坚持公益特色、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的最强劲支撑。因此,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是新医改成败的关键,是重中之重。
一、我省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现状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医改,国家对医疗服务的需求方——居民的医保资金的大幅度投入最为明显,说明我国到目前为止的医改方案虽然是补偿供需双方的混合模式,但重点是补需方。近年来,政府在医疗卫生的财政投入不断增加,但这些投入大多流向了城镇医保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院实际获得的财政支持实际很少。在推动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的同时,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当前公立医院面临的沉重负担。
这次公立医院改革的一个重大原则是,由原来公立医院收入的三大来源即服务性收费、药品加成和财政补助,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即三改二),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局面,改变老百姓看病贵的困境。统计数据显示:各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所得收入占医院收入的4~5成左右,越是基层医院比例越高。乡镇卫生院甚至在九成左右,各级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普遍低于10%。
导致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完善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历史原因,即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始,由于当时国家经济财政处于起步阶段,能力有限,政府运用药品加成使医院收支达到平衡;二是改革开放后“医院市场化”政策负面影响显现,使公立医院逐渐远离了“公益性”。
二、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提高对公立医院的直接补偿。
目前,公立医院改革处于试点阶段,政府有关部门应谨慎审视对供、需方面投入的比例结构。每年各级财政部门应把对公立医院的补偿款纳入财政预算,并按不少于GDP增长的速度而增长。对于主动改革的试点城市,因其有引领全省乃至全国医改的示范作用,市级财政补偿不足的,上级财政应补足。
对公立医院的直接补偿应包括:一是各级政府应承担医疗机构在临床服务过程中因公益性项目如急诊急救、无主病人救治、传染性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等引起的政策性亏损,应全额支付所承担的服务项目经费,并切实做到及时到位。二是政府应对区域规划内的医院基建负债,给予一次性补助。公立医院的基础建设是医疗资源总供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医疗总需求相适应的,只要是区域规划内的,各级政府理应承担。三是政府应加大各级非盈利医院职工社会保障经费的投入。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在职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部分一直是影响公立医院、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的包袱之一。虽然政府财政给予一定补助,但远远达不到实际的需要,建议社保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
(二)改革投入方式。
一是提高财政补偿的绩效。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不仅要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更主要的目的是让医院恢复“公益性”,激励医院更好地为病人服务。目前,在全国73家医院的部分科室试行的“临床路径”模式,经大半年的运行,结果令人满意。“临床路径”即针对某一疾病,建立起一套标准化的诊断模式与治疗程序,同样的疾病执行一个平均的收费标准。政府的医保付费即能相对合理(医院在同一疾病轻型病人身上赚的钱、大抵补贴给了重型多花钱的病人身上),它弥补了过去医疗保险付费方式的缺陷,使得财政投入的成效更加明显。二是有倾向性的补偿,主要是对中医药诊疗补偿。中医药诊疗因其便宜、疗效独特,易于面向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提供低价医疗服务的优势,本来是最能体现“公益性”的,但其药收费比例高(相对于诊疗、检查费),非药收费又便宜(如针灸、推拿等),在逐渐取消药品加成的现在,本已式微的中医中药诊疗恐难为续。为防止中医西化进一步加剧,政府应有倾向性的作抢救性补偿。
(三)把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与监管机制、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等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当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直接补偿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大幅提高的情况下,政府鼓励社会资本以合作、托管、改制等形式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发展。但能否有效地吸引外部资金投入,还取决于医院内部运行机制、管理水平及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完善。目前为止的公立医院仍然是传统的事业单位模式,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分配制度痕迹很重,需要用现代规范的事业法人制度加以改进。
为了提高内部运行动力,调动广大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至关重要。医院应把“坚持公益性”和“调动积极性”作为努力方向,在推动绩效工资制度时把社会满意度列入医务人员收入待遇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在人事上采用能进能退的全员聘用制,在收入分配上采用工作量和工作成效双向考量的激励机制,这样才能在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三方之间形成良性的利益关联大格局。惟有在这样的格局下,公益性的医疗服务主题才能充分体现。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胸心外科主任,教授,主任医师
界别:致公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