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云委员作题为
《江苏应给力农田基本水利建设》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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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省旱涝频发。9月,宿迁市遭遇特大暴雨侵袭,农作物受灾面积238.9万亩;10—12月,淮北地区60多天干旱无雨,沂、沭、泗诸河持续断流,骆马湖、微山湖等湖库长期无来水补充,致使全市冬小麦、油菜等越冬作物受旱严重。我省许多地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状都不容乐观。某市3231座泵站中,不少还是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建的,有的已严重生锈、坏死,其中有2481座固定泵站急需改造。苏北众多沟渠杂草丛生,有的还堆满了腐烂秸秆,基本失去作用。应该说,这些年来我省在水利建设上是下了大功夫的,但主要是针对大江大河的重点工程和城市防洪,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视不够。
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2005年农村取消了“两工”,实行“一事一议”制度,虽有效地实现了农民减负,但由于缺少对农村公共设施的财政支持政策,使得众多乡村在农田水利建设上难以直接使用劳动力。同时很多农民进城务工,难以像上世纪那样组织农民大规模地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其次是虽然中央财政、省财政有“小农水”专项资金,但基层财政基本处于“吃饭财政”状况,一些地方因拿不出30—40%的配套资金,有时只能望洋兴叹。
三是多龙治水,让基层感到无奈。目前,上级投入农田水利工程的资金中,有水利部门、发改委、农综办、扶贫部门、土管部门、财政部门的各种工程和项目资金,这些项目涉及到的水利工程有桥涵、水闸、机井建设、开挖沟渠、节水灌溉工程等。但存在各自为政,盲目建设、重复投资,地方还得疲于应付资金配套,人员技术也无法跟上。
四是重建轻管。轰轰烈烈地建,建好后无人管理、维护,一些县区电灌站尚未投入运行,就发生变压器铜芯被盗,防渗渠道人为损坏等现象。
五是乡(镇)水利站在新一轮的地方机构改革中,人员经费却没有纳入财政,工资无着落,有一部分在岗人员没有落实编制,队伍不稳。基层水利站在人事上没有自主权,当地政府可随意安插乡村两级退下的村长、书记和当地政府精简人员等,其中多数人没有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只知道合闸打水,拉闸停机,简单的故障都不能排除,直接造成管理水平下降。
2010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我省是粮食生产大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建议:
第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应高度关注农田基本水利建设,逐渐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导,大力兴建、维护农村基本农田水利建设的良好氛围。
第二,降低配套,整合资源。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中,应适当降低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提高省级以上财政资金的投入比例。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目标,在一定年限内保证资金的稳定投入。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发改委等上级部门有关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应有效整合,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应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新机制。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近几年农田水利建设中出现的利用外资、股份合作、企事业单位投入、大户投入、返租倒包、精品工程和以奖代补等好做法、好经验。
第三,落实待遇,加强管理。出台文件,将灌区管理所、水利站在编人员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通过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再下拨到乡站,同时实行事企分开,精简乡站事业编制人员。对于村级管理人员经费要与卫生、道路等管理费用一起纳入村级公用事业范围,统一安排。各级财政要安排水利工程专项维修及管理资金,安排专业人员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理和维修养护。通过用水合作组织对工程管理、用水管理、水费收缴进行自主管理、自我经营,逐步建立用水户自主管理与水管单位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灌区管理和集中供水管理为主的农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精简,降低供水成本。乡镇水利站要加大水利技术示范和推广力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水平,尽快实现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分离、综合性服务和专业性服务相结合、科技性服务和指导性服务相协调的转变。
第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上级水利部门应采取脱产、短期培训、函授等方式,大力开展面向农村水利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业务能力。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应届大学生到水利基层工作,充实水利人才队伍。推荐基层水利干部到上级机关单位学习,动员上级机关的水利骨干人才到基层单位传经送宝。
我们相信,“十二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一定能基本实现“旱能灌、涝能排”的目标,农村水环境和村容村貌会有新变化!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民进江苏省委副主委,省文化厅副厅长、省美术馆馆长
界别:民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