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宇委员代表侨联界作题为
《关于稳步推进我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建议》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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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财政体制改革滞后及政绩考核导向等原因,我省城乡之间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如农民收入增幅及其社会保障水平低于城市居民,农村教育资源、医疗卫生水平、公共文化服务和基础设施与城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等。
为此,我们建议:
一、匡正政府的主体意识和责任,出台全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统一规划
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最基本职能。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各级政府充当着核心和主体的角色,承担着义不容辞的主要责任。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省统一规划。目前,广东、浙江、海南等地已制订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地方规划并积极推进。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也有实力来实现较高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并保证城乡的均等化。为此,建议尽快出台全省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合理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责,并加强其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二、改革公共财政制度,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一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减少直至退出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直接投入,严格控制并努力节约一般性开支;不断加大对重点支出项目的保障力度,并做到向农村倾斜、向社会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倾斜。要保证每年投入农村公共服务事业资金的比重适当超过城市。二要积极推进“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省级财政在体制补助、转移支付、财政结算、资金调度等方面尽可能直接核算到县,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实行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机制。基本公共服务由政府负责,不等于由政府包揽。要加强制度创新,扩大公众参与,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充分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要放宽准入限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三、集中有限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健全惠及全省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在基本民生性服务方面,要把促进城市居民就业和再就业摆在公共服务的突出位置,向劳动者提供公益性的就业培训和信息服务,提高就业和再就业水平;提升农村统筹层次,在构筑与城市社会保障相衔接通道的同时,逐步实现保险险种、管理服务和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基本统一。
在公共事业性服务方面,要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和均衡发展,完善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体制。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对困、残学生的教育资助,保障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健全城乡校长和教师轮岗换岗双向流动制度。要拓宽农村医保范围和标准;集中财力建设好乡镇中心卫生院;加强农村医疗队伍建设,建立乡镇中心卫生院专家门诊的激励机制。要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镇、村和街道、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满足城乡居民精神文化需求。
在公益基础性服务方面,要重点加大对农村饮水工程、农村道路、农村电网、农村水利建设的投入和管理,同时加大对城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开发的支持力度,以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完善涵盖城乡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落实节能环保目标责任制。要推进统筹规划,严格控制重复投入,建立和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建设、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
四、取消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破除城乡二元结构,逐步取消农村户口,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体系,实现城市和农村居民的自由流动;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步伐;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城市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调控过高收入,打击并取缔非法收入,扭转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从而减轻政府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压力。
五、健全政府考评机制,保证城乡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增加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政府绩效考评体系中的权重,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均等”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意识;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确保城乡居民对政府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江苏省侨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