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蓓佳委员作题为
《 文化不仅要“送出去” 更要“走出去” 》的发言
(
大力推进文化“走出去”,是增强中华文化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重要战略举措。如何在经济、文化和政治层面都真正地“走出去”,是江苏在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之际,必须认真思考和调研的重要课题。
一、江苏文化“走出去”的基本情况
(一)“走出去”的认识水平不断提高。江苏各文化单位在实施文化“走出去”的过程中,认识到其本质是国家意志的柔性传播,是让外国人了解中国和中国人,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的重要途径,更可以提升中华文化价值和中国话语的影响力。因此,各相关部门和人员既注重文化交流和文化产品出口、文化服务等文化产业“走出去”,也注意将开放的江苏、文明的中国形象展示给世界,让中华文化价值“走出去”。
(二) “走出去”的形式和内容日益丰富。江苏不断探索“走出去”的形式,丰富“走出去”的内容,先后在法国举办“中国文化年·锦绣江苏”系列活动,在摩洛哥、突尼斯举办“中国江苏文化周”,在日本举办“江苏周”,在英国举办“埃塞克斯郡江苏节”等。此外,还代表国家参加著名的“摩洛哥瓦利利国际艺术节”,多次承担文化部“春节品牌”赴非洲、欧洲及美国等交流演出任务。
(三) “走出去”的实力和竞争力有所增强。政府的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参与,既扩大了文化“走出去”的范围,更提高了实力和竞争力。如苏州昆剧院青春版《牡丹亭》以完全商业演出的形式,远赴欧洲等地,创造了中英文化交流史上演出团队规模最大、票价最高、宣传影响最广的记录。
二、江苏文化“走出去”存在的问题
全省每年的对外文化推介和交流展示活动虽举办了不少,但规模偏小,分散性强,影响力不大,没有形成一定的品牌和知名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主要问题在于:
(一)政策支持力度尚显不足,产品竞争力差。在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没有建立起完善的文化“走出去”政策扶持体系。许多文化企业感到“走出去”前期推广费用高、综合运作成本大,资金筹措困难,导致产品内容创新少、科技含量低、可看性差,文化影响力不高。
(二)方法不多,渠道不畅。部分文化企业仍习惯于等、靠、要,“走出去”的方法不多,渠道不畅,产品也较少考虑国外读者的欣赏习惯和阅读兴趣。造成目前很多文化活动完全是政府唱主角、政府来买单,“送”出去的多,而“卖”出去的少。
(三)各自为政,缺乏合力。目前,江苏组织对外文化交流推介活动的单位和部门比较多,省级层面有外办、外宣办、文化、广电、出版等部门,全省13个地级市也分别组织各自的对外文化活动。没有统一的布局,相互之间缺少沟通和合作。
(四)专业人才较为缺乏,成为文化“走出去”的瓶颈。从经营层面来说,缺乏了解国际市场的营销人才和高层次的翻译人才,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以专营中国文化为主的国际经纪机构和经纪人,而懂文化、会经营、懂外语、熟悉国际文化市场运作规律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十分匮乏。
三、对文化“走出去”的几点建议
(一)制定目标规划,保障走得稳当。应将文化“走出去”工作纳入“十二五”规划中,并建立起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以符合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又切合省情的文化“走出去”规划,推动江苏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江苏“文化强省”建设步伐。
(二)完善管理体制,保障走得顺畅。应建立统一协调的文化“走出去”管理机构,以充分调动各文化单位和企业的积极性,协调不同部门的合作。如:可由宣传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一扎口管理。出台文化“走出去”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更好地指导文化“走出去”工作。
(三)打造品牌和平台,保障走得响亮。实施品牌战略,形成有特色、成系列、规模化、富有竞争力、具有冲击力的文化品牌,以优质的产品、出色的服务和中国的理念,唱响中国价值。同时,在经营层面,成立区域性的、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营销机构,着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外向型“走出去”文化企业,鼓励他们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国外的营销渠道,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文化产品贸易交易平台。
(四)培养专门人才,保障走得精准。围绕文化“走出去”,完善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大力引进更多具有国际视野和深厚文化素养的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加强对国际文化市场的研究,充分考虑外国受众的欣赏习惯和审美情趣,努力打造适销对路的文化精品。
(五)落实扶持政策,保障走得宽广。在服务环境上,应尽可能多地为“走出去”文化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技术层面和法律方面的指导,加强贸易风险提示和预警,降低贸易风险。在贴息、补助、奖励和减免税收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走出去”的文化企业和文艺院团,按照不同类别、不同标准进行补贴,在加大国家投入的同时,引导鼓励更多的民间资本、社会资本投入。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民进江苏省委副主委,省作家协会副主席
界别: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