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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07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谢德俊

  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特殊群体。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省残疾人数量达491.29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4%。 “十一五”期间,我省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残疾人工作走在全国的前列。主要表现在:残疾人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康复服务逐步普及,残疾人教育事业取得新进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日益活跃,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不断加强。但是,与我省全面达小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相比,我省残疾人“两个体系” 建设还有很大差距。残疾人“两个体系”还不够完善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残疾人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参与等方面还存在许多困难;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满足率低、服务能力弱,残疾人服务机构缺乏统一规划、行业管理和扶持政策;乡镇、街道残疾人组织、残疾人服务设施急需加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还不够平衡,农村残疾人生活状况亟待改善。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有许多,但突出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以残疾人为本,尊重、全面发展残疾人的新残疾人观尚未形成。一方面,以歧视、偏见等眼光看待残疾人的旧残疾人观还普遍存在;另一方面,以尊重、全面发展残疾人的新残疾人观尚未形成。

  2.为残疾人服务的资源分配不均衡。我省为残疾人服务的设施主要分布在城市社区,政府购买的残疾人居家服务也主要在城市社区实行。而在残疾人数占全省残疾人总数74.1%的农村地区,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服务组织、专业机构、专业人才和多样化的个性服务等较少,更谈不上制度建设。

  3.依法推进“两个体系”建设不够。首先,缺乏城乡一体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政策,缺乏比较完善的专项保险制度,缺乏对举办各类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和运转的补贴支持政策。其次,已有政策执行不力。最为典型的是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困难,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地税部门代收的规定未能全面落实。

  4.政府对“两个体系”建设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一是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尚未纳入全省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二是缺乏统一制度设计。如我省各相关部门制定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虽然具有优惠的内容,但不够系统规范。三是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已建无障碍设施不够系统规范,存在许多质量问题。交通无障碍、信息无障碍建设比较薄弱。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水准差距更大。四是残联工作人员少,服务机构和保障机制不到位。全省绝大多数乡镇、街道没有专职残联理事长。大多数残疾人康复、托养、日间照料机构都存在服务人员数量少、流动性大、技能水平低等问题,更缺乏优秀服务人才。

  5.社会力量参与不够。首先,没有规范的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特别是对如何运用经济杠杆来推动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事业,缺乏有效的措施。其次,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不够。我省经济发达,各类社会组织众多,但是以慈善为目的的残疾人救助社会组织数量很少。此外,社会宣传动员不够,服务残疾人的人才与志愿者较少。

  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已成为“十二五”期间“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为此,我建议:

  一、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我省重大的社会建设工程,纳入“十二五”规划实施。在“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考核要求。

  二、加大政府领导和扶持力度。省、市、县(区)三级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发展改革、财政、残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专门研究、部署、检查“两个体系”建设情况。加大对残疾人事业投入,各级政府在“十二五”期间对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每年应不低于40%的递增幅度。加强残联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级残联领导班子,保证合理的机构编制人员,注重乡镇、街道和社区(村)基层残疾人工作专职人员的配备。

  三、积极完善普惠加特惠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积极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支持福利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全力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开展残疾人就业专项行动,建立残疾人就业行政执法机制。二是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健全残疾人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把医疗康复项目尽快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建立基本康复救助制度。三是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实施收入倍增计划,完善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确保全体残疾人纳入各类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加大残疾人住房保障力度,制定特殊扶助政策,为贫困家庭配置基本家电、家具。五是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六是努力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全面实行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和专项生活补贴制度,加大在交通领域对残疾人的减免费用优惠。

  四、健全城乡均等化的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公益性、基本型、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将残疾人服务设施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项目加以实施,每个省辖市和县(市、区)都要建立起能够满足残疾人需求的康复中心、托养中心、就业培训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和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建立起残疾人托养所、活动站、康复室、扶贫基地、集中就业单位;每个社区建有残疾人活动场所和服务站。全面建成规划科学、分工合理、面向基层、覆盖城乡的现代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康复和预防服务体系、教育服务体系、托养服务体系、文化体育服务体系、维权服务体系和无障碍服务体系。

  五、加强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目标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确保有限的投入发挥最好的保障和服务成效。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新残疾人观的社会影响。全社会齐心协力营造尊重残疾人、扶助残疾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组书记

  界别: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