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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2-07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胡有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逐步拉大,综合各类居民收入来看,基尼系数越过警戒线已是不争的事实。总人口中20%的最低收入人口占收入的份额仅为4.7%,而总人口中20%的最高收入人口占总收入的份额高达50%。我省的情况也是如此,主要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南北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

  200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552元,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04元。城乡居民收入差额由2003年的5024元扩大到12548元,收入比(以农村为1)由2.191扩大到2.57120101-9月,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19040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7887元。与2009年同期相比,差距进一步拉大。

  苏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11517元,苏中、苏北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为8444元和6738元。2006年苏南与苏北的收入差为3488元,到2009年收入差扩大到4779元,差距进一步扩大。全省收入最高的苏州市(12969元)比收入最低的宿迁市(6057元)高2.1倍,两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绝对额相差6912元,差额比上年的6379元又多出533元。

  中央提出了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的目标,江苏作为经济大省,更应该走在全国的前列。为此,我建议:

  一、大力加强宏观调控

  (一)完善税制与强化税收征管,扩大中产阶层比例。一方面需要建立有效的分配机制,保证收入分配透明化,使得各种福利与收入货币化,隐性的收入逐渐显性化,利于国家对于个人收入监控;另一方面,则是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各种非法收入,严肃处理权钱交易现象,确保收入的透明和可控制,维持各种收入的平衡与合法化,逐渐缩小贫富差距。

  (二)实施就业优先的发展战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一方面通过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及采取措施积极开拓国际劳务市场,扩大劳务输出;另一方面,以就业信息服务以及发展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提供就业或再就业培训等方式,消除失业与职位空缺共存的现象,推动行业、职业、专业间的人力资源分布和收入均等化。此外,还要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

  (三)积极开辟投资渠道。应积极为居民提供多种多样的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并为居民投资和获取合法收入提供切实的法律保障。2010年1-9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中60%为工资性收入,而这一比重的下降是富裕的重要标志。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种再分配政策,通过中高收入者多作贡献、低收入者和贫困家庭享受较多的待遇,在一定程度上调节了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缩小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缓解了现实社会中的相对贫困。它还通过平抑劳动者的收入和消费曲线,调节其不同生命周期的生活水平和质量,避免了生活大起大落的现象。另外,社会保障制度还通过公共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措施,增进了全社会的福利,客观上减轻了城镇贫困人口生活的压力。

  三、完善市场法规,保证市场经济有效运行

  (一)借鉴欧美地区市场经济发展的经验,取其所长,弃其所短,进一步完善市场法规,规范经济活动,打击非法的市场活动,鼓励合法的经济竞争,保证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性与公正性,为缩小贫富差距提供法律保障。

  (二)降低市场中垄断行业的比重,为各个行业提供一个有力的外部环境,促进各行业的均衡发展。

  四、加强廉政措施,强化和规范政府职能

  一方面深化政府官员特别是经济执法人员的廉政建设,堵塞各种非法收入渠道,解决权力寻租现象;另一方面采用激励机制,使公务人员“不必腐败”、“不想腐败”。

  通过建立政府、公众和利益相关人员对经济行为进行调节和干预的法制体系,使社会效益最大化。同时也要注意到经济发展的协同性和可持续性,使经济发展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社会效益和大众利益。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省台联会长,台盟南京市委主委,南京大学教授,博导
界别:台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