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新
目前,全国具有食品相关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大部分隶属于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从业总人数达15.04万人。
近几年来,我省食品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无论是在资金投入、设备添置、建设规模,还是在检测水平、科研能力、人员素质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在,我省能承担食品检验检测并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有300多个。此外,省内还聚集了南京农业大学、江南大学、江苏省农科院等20多家食品类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有从事食品研究的部省级实验室10多个,都具备食品检测能力。目前,我省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虽然初步形成,但是也存在着机构重复设置,资源配置不合理,技术水平不高,发展水平不均衡,检测结果互认互享水平低等诸多问题。
我省食品检测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1.有关职能部门按条线设置检测机构过多,各自为政,存在行业“垄断”。
长期以来,我国食品监管采用的是以“环节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体制,链条长,涉及部门多。从监管环节上来说,主要区分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个环节,并分别由农林、质监、工商、卫生四个部门各负责一个环节。相应的每个环节也都有专门的检测机构,并分属于上述四个部门。以我省为例,全省质监、检验检疫、农林、渔业、疾控、药监,乃至环保等系统,近年来纷纷按条线设置机构,不少系统检测机构已经配置到区县一级。但对检测机构的设立、运行、使用、维护,以及资金的投入等方面,全省还未形成统一管理的机制,没有进行层次清晰的规划和责任明确的分工。这种做法一方面造成检测力量的分散,且地区分布存在较大的不平衡性,检测能力较强的机构大多集中在南京,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同时,这种做法带来的另一个弊病就是,每个主管职能部门都要为本系统内的检测机构争取足够的经费和任务,凡是与行政监管有关的检测任务,都交由本系统内的检测机构来实施。而当本系统内检测机构能力和条件不足以承担这些检测任务时,再来编制规划,加大投入,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检测资源的重复建设,导致浪费。
2.检测项目的布局和检测设备的投入缺乏整体规划,存在不同程度的重复建设。
一方面目前我省300多家食品检测机构中,相当部分机构的检测项目相同,一些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现有的检测设备利用率低,人员和设备闲置。但同时还有少数部门只考虑眼前利益,新建检测机构,贪图“大而全”、“小而全”,重复投入设备,导致检测机构社会整体效能的降低。
3.现有检测机构基本为“官方”实验室,监、检不分,难以保证检测结果的公平公正。
各行业管理部门下设检测机构既承担法检任务、又对外承担委托检验的混合业务体制,直接影响了检测机构“独立”性质。对于受检企业来说,每年高额的检测费用支出和实际得到的服务收益并不成正比。另一方面,当普通市民百姓遇到有问题食品需要检测时,由于涉及到相关部门利益,某些机构又百般推托,设置门槛,不愿意为其服务。造成部分检测机构,名义上是社会公益性组织,实际上却只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不对社会开放服务。
4.食品行业第三方实验室发展缓慢。
由于发达国家一直没有承认我国各职能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的检测机构独立的、第三方地位。加入世贸以来,国际著名第三方实验室如SGS、ITS等乘机大举进入江苏市场,抢占了很多出口企业检测业务。而省内真正意义上的第三方实验室在实力和影响力上远不能与之相比,又因为省内检测任务行业垄断的原因,不可能承接政府监管任务,造成第三方检测机构举步维艰,发展缓慢。
由此可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的现状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检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建立科学、高效、权威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已刻不容缓。
为此,我建议:
一、整合现有的检测资源,建立政府主导下的食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
(一)尽快组织对分布在全省各系统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为整合检测检验资源提供信息。以现有食品检验资源为基础,打破各系统条块分割,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装备、人员和环境条件,集中力量,建立1-2个独立的、专业性强的、不隶属某系统的省级综合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从而高度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实施时可考虑将省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从原各职能管理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中剥离出来,划归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垂直管理,并由省级财政给予单独预算经费保障。同时,每个省辖市可以结合各地实际,再设立一个市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归市政府直接管理。
(二)为各级中心确定各自发展重点和研究方向,形成错位发展、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局面。省级中心要实现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资质认定、统一检验标准、统一检测周期。主要承担全省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抽查检验、食品质量考核检验、仲裁检验,为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提供诊断依据。市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要立足地方产业特色。
(三)省、市级综合检测中心只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检测,不得从事市场委托检验。检测中心只负责样品检验,不负责抽样。同时针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综合检测中心有义务为普通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和免费检测服务。
(四)要求省级中心能够为全省食品检测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支撑。其技术装备、实验室环境和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检测项目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中,重点检测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借鉴现代服务业外包理念,实行监、检分离
检测中心从职能机构隶属关系中剥离后,农林、质监、工商、卫生等监管部门只根据现场执法的需要,配备一些简便快检设备,实施一些简单的现场抽检。对一些复杂的检测,则可充分利用发达的现代物流网络,交由省、市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检测结果由环节监管部门或综合协调部门统一发布。监管部门可采取招标方式,将原先用于本系统检测机构硬件建设和人员经费,用于购买综合检测中心或其他经认可的检测机构的检测服务。并接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的满意度调查,对综合检测中心进行服务质量评估。
三、出台政策,鼓励其他检测机构面向市场发展
鼓励其他检测力量面向社会,大力发展委托检测业务。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大专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各种形式合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为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科研项目立项等提供便利条件。推动协会等中介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建设,鼓励检测资源和检测信息共享。鼓励有实力的检测机构建立联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四、严格资质审批,建立检验机构退出机制
参照国家有关部门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的要求,由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部门严格食品检验机构资质审批程序。由省级综合检测中心组织行业比对、能力验证等技术考核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其他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给予认可,对不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建立强制退出机制。
五、 加强检测技术的科技创新,应对国际上的贸易壁垒
目前,我国的食品检测技术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通过检测机构的整合,有利于我国食品检测技术的创新,可以缩小我国检测技术和国际上的差异,促进农产品和食品的国际贸易。
发言人单位和主要职务:南京农业大学食品科技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界别:农业和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