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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1-25 15:51 来源: 本站原创

各位委员:

  我受政协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提案概况及办理情况
  省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以来,在中共江苏省委正确领导下,在省人民政府大力支持下,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
  五年来,共提交提案3626件,经审查立案3345件,其中,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和界别提案827件,委员提案2518件。总体上看,提案既注重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化改革的热点问题、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又努力为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供正确思路、科学方法和有效措施。不仅构建了富有政协特色的信息库和智力库,也为党委政府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会动态、科学民主决策、推动工作落实提供了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立案的提案,已全部办理答复。办理结果为:已经解决或采纳的1538件,计划解决或采纳的1566件,留作参考的241件。承办单位反映,提案紧扣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实际,反映群众需求,针对性可行性强,通过办理产生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改革创新,为促进高质量发展出实招。这方面的提案有1407件。其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实体经济、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鼓励优势产能“走出去”、推进城乡区域发展一体化等提案,主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解决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推动我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的开展。如,“关于扶持振兴我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产业优化升级的建议”,从引导要素合理流动、产业有序转移、产能优进劣汰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提升产业现代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关于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的建议”,提出在明确功能定位、提升创新能力、转变发展方式方面强化政策支撑,为出台《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供了重要参考。省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关于加强风险防范、推动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帮助企业拓展发展新空间、增创发展新优势。
  (二)聚焦民生热点,为推动民生改善建诤言。这方面的提案有801件。其中,促进富民增收、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业、完善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等提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出建议,努力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如,“关于推进精准扶贫的建议”,从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加强扶贫工作队伍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等方面提出建议,为提升新一轮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成效提供了重要参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的建议”,从完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等方面积极建言,为我省推动学前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献计出力。“关于加快建立双向转诊和分级诊疗制度”提案,对深化医改部署、健全医疗保障制度、完善医疗卫生体系、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关于新形势下推进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的建议”,相关部门积极采纳,建立信息平台、完善监管机制、构建检测体系、严惩违法行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关于完善我省公共文化服务的建议”,着力围绕增强公共文化服务有效供给建言,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强省出谋划策。
   (三)心系环境保护,为建设生态文明献良策。这方面的提案有419件。其中,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修复、加快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等提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碧水蓝天绿地”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围绕拓展生态优势、建设美丽江苏积极献计出力。如,“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空气污染治理的建议”连续多年关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为制定《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供了参考,促进了空气污染防治常态化长效化。省有关部门积极采纳“关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建议”,结合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关于加强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省有关部门快速回应,启动污染防治计划和规划编制,建立监测网络,开展修复试点。
   (四)关注和谐稳定,为改进社会治理谋善举。这方面的提案有718件。其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社会诚信体系、维护社会安定等提案,为党政部门科学决策、完善政策、制定规划、改进工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参考。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精准改革的建议”,经过党政部门办理,对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权力清单,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乡村治理的建议”,从制度和实践层面对推进涉农新型社区建设、加强和促进村民自治、“农转居”后的权益保护、巩固提升村庄环境整治成果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关于推进我省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建议”,省有关方面在制定《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修订《江苏省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时,充分吸纳提案建议。
  二、提案工作主要特点
  五年来,常务委员会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协工作、推进协商民主的新思想新要求,落实全国政协关于加强提案工作、推进提案办理协商的部署,秉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全面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提案工作呈现出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参与、社会关注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责任,着力加强组织领导。提案工作直接体现了政协履行职能的成效,影响政协作用的发挥。做好提案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政协主席会议听取提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提案工作,审议提案审查立案报告。省政协专门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提出要求。加强提案督办,促进提案办理协商有效开展,省十一届政协期间,共有77件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集体督办和主席、副主席分别领衔督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建立健全办理协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省委、省政府领导亲自阅批《重点提案摘编》,五年共对121件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提案办理作出批示。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定期向省政协常务委员会通报提案办理情况。省委、省政府督查部门把提案办理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全程跟踪督办,增强办理实效。党政部门将提案办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建立了有领导负责、有专人办理、有考核标准的提案办理机制。
  (二)注重服务,着力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努力帮助提案者提出立意高、分析准、建议实的高质量提案。一是从源头抓质量。通过在委员学习研讨班、政协干部培训班举办提案知识专题讲座,帮助委员强化责任意识,把握高质量提案的标准。组织召开政情通报会,主动邀请政府有关部门向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专门委员会介绍重点工作和工作思路;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汇总梳理形成提案选题参考。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党派团体参加调研视察、民主监督和专题协商,有效拓宽知情明政渠道。二是提高集体提案比重。加大集体提案提交力度,注重推动将调研成果、大会发言中的有关内容及时转化为提案。五年来,集体提案平均占比25%;获得表彰的173件优秀提案中,102件为集体提案,充分发挥了高质量提案的示范引领作用。三是严把审查立案关。以《江苏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为依据,认真研究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提案审查程序,细化提案立案标准,提高提案审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提案提得准、立得住。
  (三)彰显特色,着力增强办理实效。坚持把协商民主理念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着力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更加务实有效。在提出环节,定期召开党派、工商联提案征集协商座谈会,就提案选题开展专题协商。在审查环节,成立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党政有关部门组成的提案审查组,对提案是否立案及办理方式等开展对口协商。在交办环节,坚持党委、政府和政协联合交办制度,并设置交办、改办、再交办程序,供有关方面为提高提案交办的准确性进行反复协商。在经办环节,建立健全提案者、政协提案委员会、承办单位有效沟通协商机制,推动提案“开门办理”,有效促进提案办理广泛协商。在督办环节,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全面深化改革难点问题和推动创新关键问题的重点提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主席会议集体督办、主席和副主席领衔督办、专门委员会督办,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格局。此外,注重把重点提案督办与专题协商、委员视察和民主监督有机结合,既扩大了提案办理协商的层面,又提高了民主监督的成效,充分彰显协商民主的参与性和包容性。对建议落实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提案,坚持实行跟踪督办协商,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使提案的办后跟踪协商成为促进提案建议落实的“推进器”。
  (四)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制度保障。注重对提案工作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新举措、新方法进行概括总结,进一步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基本形成广泛参与、联合办理、整体推进、协作高效的提案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办理协商机制。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提案办理协商办法》,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为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广泛多层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提案办理考评体系,增加对承办单位“办理答复是否有针对性”的考核,通过“同意”“理解”或“不同意”对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进行更加客观具体的评价。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对提案办理成效和提案办理协商情况开展督查,提案工作实现从考量办理态度向解决实际问题的转变,提案办理过程真正成为充分协商、集思广益、求同存异、增进共识的过程。三是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的同时,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委员与政协组织、党政部门之间的互动交流。加强提案工作信息化建设,依托江苏政协网站不断完善提案管理系统,实现提案工作各环节网上操作,促进提案工作的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
  (五)协同合作,着力营造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全省政协提案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重视开展对市、县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定期召开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研讨问题,分享经验,推动工作。扩大交流与互动,在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和每年一次的华东六省一市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分别作大会交流发言,介绍我省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努力提高提案质量的做法。注重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依托《人民政协报》《光明日报》《中国政协》《新华日报》《江苏政协》等报刊以及江苏政协网站,积极宣传政协提案工作成效,有序推进提案工作“三个公开”。征集稿件110多篇,编辑《政协提案工作的创新》《提案思与行》,集中展示全省各级政协提案工作的典型事例和创新发展的成功经验。
  五年来,提案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也还存在有的提案针对性不强、建议不具体,提案办理协商渠道不够丰富,提办双方互动协商不够充分,提案办理成效考评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三、继续推进提案工作创新发展
  各位委员,中共十九大确立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目标。进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面对新目标,做好提案工作,必须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努力推进提案工作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一)准确把握提案工作的全局性定位。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提案工作的成效充分体现了政协调研、视察、议政、监督等各项履职工作的成效。必须从发展人民民主、加强民主监督、更好发挥我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优势的高度,不断深化对提案工作全局意义的认识,鼓励提案者围绕“两聚一高”提出提案,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凝聚共识、献计出力。
  (二)牢固树立以增强实效为目标的质量意识。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紧贴省委、省政府工作重点,妥善处理好提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在提出高质量提案上下功夫,在落实提案建议上见成效,在改进提案服务上有创新。
  (三)充分发挥提案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提案作为实现协商民主的有效载体,始终坚持把协商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健全协商机制,拓展协商渠道,丰富协商形式,促进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协调互动,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四)有效增强提案工作的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委员在提案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委员运用提案履行职责的民主权利;注重发挥各党派团体、专门委员会的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始终将集体提案的征集和办理作为提案工作的重点;注重发挥承办单位在提案办理中的关键作用,充分调动承办单位的积极性;注重发挥新闻媒体对提案工作典型事例的宣传效应,积极引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政协提案工作;注重加强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提案工作规律的认识,推动实践创新。
  各位委员,2018年是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们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为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推动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协商民主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