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省政协召开十一届二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共收到提案 757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在十一届三次会议闭幕时报告了提案初步审查情况。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复审,确定立案700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2.47 %;不立案57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7.53%。
在立案的提案中,集体提案共151件,占21.57 %;委员个人、联名提案共549件,占78.43 %。提案内容聚焦推动科学发展、深化改革开放、推进依法治省、建设生态文明、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问题。其中,关注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农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提案110多件;关注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政府职能转变、国企国资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科技体制改革的提案120多件;关注建设法治江苏、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的提案40多件;关注改善生态环境、开展大气和水污染治理、乡村环境整治的提案70多件;关注保障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繁荣文化事业和产业、健全社会救助机制、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提案280多件。此外,还有一些提案围绕编制“十三五”规划等提出建议。
立案的提案,将分送有关承办单位办理。不立案的提案,根据不同情况作适当处理。(提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