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省政协召开十一届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一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共收到提案 727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案委员会在十一届二次会议闭幕时报告了提案初步审查情况。大会闭幕后,提案委员会对提案进行了复审,确定立案675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2.8%;不立案52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7.2%。
在立案的提案中,集体提案共162件,占24%;委员个人、联名和界别提案共513件,占76%。提案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多个方面。其中,关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提案160余件,关注推进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提案40余件,关注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提案60余件,关注抓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提案70余件,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提案300余件。
立案的提案,将分送有关承办单位办理。未立案的提案,根据不同情况作适当处理。(提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