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协总工会界委员围绕《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施行情况赴徐州开展界别活动。
委员们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实地调研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徐工集团、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江苏天宝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深入一线了解条例实施情况,听取企业、职工意见建议并座谈交流。
委员们认为,《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的实施是完善协商民主体系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的客观需要,有利于推动健全我省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家建议,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加强条例宣传引导,加大保障监督工作,推进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工作。要发挥好总工会界别委员作用,自觉加强与界别群众联系,积极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为推动集体协商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积极建言献策。
省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赵长林、副主任刘根甫,提案委员会副主任、总工会界别活动召集人张迎春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