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协副主席洪慧民率部分委员围绕“江苏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制定”赴徐州、淮安开展专题调研,为即将召开的省政协发展·民生专题协商座谈会(立法协商会)作准备。
调研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重要论述,先后走访调研了淮安市、清江浦区和淮安区河下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鼓楼区法院、金山桥街道一站式矛盾调处中心、云龙区翠屏山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采取集中座谈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有关委员、从事矛盾纠纷化解的基层工作人员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洪慧民充分肯定两市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他指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一项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协调利益关系的系统性工程。要从解纷渠道、资源、人员、平台等多角度理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内涵,深化对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握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存在的重点问题作为开展相关议题协商议政的重点,进一步发挥政协优势作用,深入调研议政,积极献计出力,为制定出一部切实管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贡献智慧力量。
省政协副秘书长米其智;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赵长林,副主任尚建荣、陶国中、郑伟;省政协委员陈爱蓓、陈广华、张艳、郑劲松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