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协副主席洪慧民率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考察组,围绕“制定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赴湖北省学习考察,为9月份召开主席专题协商会议做准备。
考察组先后赴十堰市实地考察丹江口工程展览馆、丹江口大坝加高工程等,学习当地以林长制、河湖长制、“两山”转化中心建设为抓手,建立健全长效管护体制机制,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自然生态环境等举措;赴恩施市实地考察芭蕉乡润邦国际富硒茶业有限公司等,学习当地践行“两山”理念,依法保护生态区,因地制宜挖掘特色,依托茶叶种植与加工带动产业发展、农户增收等工作;赴武汉市实地考察东湖绿道建设与保护等,学习当地完善绿道体系“毛细血管”,打造城市公园“天然绿肺”,为市民提供休闲健身的理想场所,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等举措。此外,考察组还与湖北省政协同志进行深入交流,委托湖北省司法厅、生态环境厅提供书面学习材料,全面了解湖北省生态环境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湖北省环境保护条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情况。
考察组一致认为,湖北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对江苏省制定好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大家表示,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协商议政,积极助力构建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
省政协副秘书长米其智,省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赵长林,副主任尚建荣、葛恒雷、陶国中,分党组成员李丽珍等参加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