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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7-31 11:20 来源: 本站原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业已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省政协今年工作安排,拟于9月召开的十一届十一次常委会议,将以编制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议题进行协商讨论。为了充分发挥社会法制委员会在编制“十三五”规划中的积极作用,围绕大力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言献策,7月27日至30日,社会法制委员会以“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主题,赴盐城、常州等地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中委员们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参观了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地考察了社会组织的办公驻地并与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了广泛交流。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克运、李丽珍,委员丘仲辉、卫道兴、袁晓虹、王娟、贾宝中等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