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林指出,江苏是少数民族和宗教齐全的省份,做好民族宗教工作事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顺利推进。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政治意识。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把党中央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大政方针以及省委的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到民族宗教日常具体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要坚持依法治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民族宗教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省政协社法(民宗)委副主任沈伟新、刘旺洪、李丽珍等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