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委会工作 / 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3-11 16:41 来源: 本站原创

37日至10日,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率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考察组,围绕“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赴山东省学习考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韩金峰会见考察组一行。


考察组与山东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和政协社法委等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全面了解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制定情况和政协参与立法协商工作情况,并先后赴济南、济宁及临沂等地,对省、市、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了实地考察。山东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保障能力,完善平台功能,拓展服务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给考察组留下深刻印象。


周继业在座谈时指出,制定我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要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最新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切实保障条例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积极回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问题。深入梳理和分析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和短板,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研究应对之策,科学设计法条立管用好用、务实有效之法。要突出本省地方特色。通过公共法律服务立法,总结提炼全省各地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入研究我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和趋势变化,紧贴实际、适度前瞻,推动构建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色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省政协副秘书长邵建东,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赵长林,副主任沈伟新、谢士灵等参加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