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以“制定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为议题的主席专题协商会议筹备工作,4月1日至3日,省政协副主席周继业率部分委员赴泰州、苏州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组听取了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与市法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和部分专家学者就社会信用地方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和广泛交流,并赴泰州市住建局、应急管理局走访了解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信用管理情况。委员们认为,要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认识信用立法的重要性,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快推进我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周继业在座谈时对两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广大政协委员为制定我省社会信用条例集智慧、聚共识、促合力,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制度优势。他指出,要高度重视我省社会信用立法工作,充分认识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对促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的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全省社会诚信水平,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目标、需求和问题导向,立足地方权限,围绕中央决策部署和“诚信江苏”建设目标,顺应政府部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应用需求,针对人民群众聚焦、社会反映强烈、失信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着力提升信用立法质量。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鼓励各类相关利益主体参与立法过程并表达合理诉求,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充分凝聚社会各界在信用立法上的共识。
省政协副秘书长郝星辰,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邵建东,副主任刘旺洪、李丽珍,委员周俊、颜忠林,省发改委副主任祁彪等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