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至13日,由省政协副主席范燕青带队,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会同省宗教局、省文物局,赴扬州(高邮、宝应)等地就“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和宗教场所文物保护”情况进行调研。委员会主任邵建东,副主任沈成、朱华仁、周卫国、李丽珍,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宗教局)主任(局长)李国华,省文物局局长刘谨胜等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扬州市和高邮、宝应有关情况介绍,并与宗教、文物管理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宗教团体负责人座谈。委员们了解了新常态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做法和经验,重点围绕宗教场所文物的保护问题及其对策进行讨论。
为深入了解实情,委员们实地考察了扬州大明寺、仙鹤寺、普哈丁园、天主教堂,以及高邮市镇国寺、菱塘乡古清真寺,宝应县宁国寺、基督教中心教堂、泰山殿等宗教活动场所,了解宗教事务管理和宗教场所文物保护现状,听取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意见和建议。
参加调研的省政协委员还有邱家洋、杨文喜、刘小纯、朱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