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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4-03 14:42 来源: 本站原创

   

      

 

      

    4月3日上午,省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邵建东主任主持会议。省政协副主席范燕青、洪慧民出席会议。副秘书长唐立鸣,委员会副主任沈成、周卫国、周忠明、徐祖坚、张克运、魏青松,委员卫道兴、王爱平、丘仲辉、刘正云、张国梁、李新平、杨平、邱家洋、陈奕熙、陈逸中、袁晓虹、脱建明、隆相、温冰、程朝晖、缪志红、樊燕超等参加会议。

  邵建东主任首先传达了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何权同志在省政协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席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通报了委员会2013年度主要工作安排。随后,与会委员围绕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安排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就如何进一步细化、深化、拓展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范燕青副主席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委员们的发言非常好,概括起来就是“三个积极”,一是积极参加活动,二是积极建言献策,三是积极奉献出力。他希望各位委员充分认识专委会工作的重要性和基础性,增强履行职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新一届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