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于1986年在全国率先步入人口老龄化省份。老龄工作能否做好,已经成为影响我省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老龄工作,促进农村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于6月22日至26日赴常州、宿迁等地,对我省农村老龄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委员们听取了民政局、老龄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职能部门的情况介绍,召开了有老年人代表、养老机构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实地察看了部分社区服务中心、敬老院等。调研组将在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加快我省农村老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吴汝信,副主任李晓布、曾剑明,委员刘春灏、陈仁寿,以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老龄协会的有关同志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