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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2-07-24 16:45 来源: 本站原创

  近年来,江苏省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法人机构蓬勃发展,在服务三农、支持江苏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又存在着历史包袱较重,改革与发展任务艰巨等困难。为了进一步促进我省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更好地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县域经济,支持我省新农村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地方金融机构发展问题课题调研组,继去年完成地方城市商业银行发展问题调研后,于今年3月份开始进行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发展问题的调研。

  调研期间,课题组先后走访了如东信用社、如皋包商村镇银行、东升农村小额货款公司、张家港农商行、沭阳东吴村镇银行、宿迁民丰银行、沛县联社、铜山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并召开了省财政厅、金融办、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等单位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交流、座谈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情况。

  委员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我省共有114家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其中省级联社1家、农商行49家、农合行2家、县(区)农联社11家、村镇银行51家。全省获准开业的农贷公司438家。截至2012年6月末,江苏省农合机构资产总额达1248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940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6828亿元,不良贷款率1.82%,2011年实现净利润136亿元。村镇银行和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也呈现加速发展态势。

  委员们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全省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金融服务功能和支农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在服务“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建议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应进一步明确定位,着力发挥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支农主力军作用,深入推进以阳光信贷为代表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提高科学管理能力,改善金融服务技术。

  省政协经济委副主任李明生、周忠明、黄志伟、邢光龙,经济委原主任汤以伦以及省政协委员王晨曦、许崇正等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