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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7-28 20:20 来源: 本站原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重点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协商。”如何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是加强和改进政协工作的重要方面,也是我们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近年来,江苏省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全国政协部署和省委要求,在总结已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努力把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作为充分发挥市县政协作用的有效抓手,取得了积极成果,受到了群众欢迎。 

  一、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都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所追求的求同存异、体谅包容与基层协商通过平等理性的对话、沟通以取得共识的价值取向高度契合。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不仅有实践基础,而且有现实意义。 

  首先,有利于有效发挥政协特别是县级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县级政协是人民政协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县级政协工作如何,直接影响着人民政协制度的成熟与定型。当前,作为专门的协商机构,县级政协工作不同程度存在定性模糊、职能模糊、责任模糊、工作方式模糊等问题。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可以把县级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职能、性质、定位更加鲜明地突出出来,发挥好其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的作用,推动新时代人民政协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其次,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基层社会的利益主体更加多元、利益选择更加多样,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更加需要发挥包括政协协商在内的协商民主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在基层广泛开展协商,通过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可以让决策更能体现“最大公约数”,做好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形成共识、增进团结的工作,把政协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再次,有利于更好发挥政协在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中的作用。作为专门协商机构,政协协商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体系中具有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一方面可以让政协的协商民主与百姓“面对面”,与民意“零距离”,使政协协商更富有实效;另一方面可以用好协商这一政协的“看家本领”,为基层协商注入政协元素、提供高质量的协商服务,提升基层协商的质量和水平。 

  二、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需要把握原则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人民政协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和政治组织最本质的特征。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必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建立政协组织搭台、多元主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也是人民政协的初心和使命。要把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意愿,积极反映人民群众呼声,使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过程,成为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坚持质量导向。把握好数量与质量、过程与结果、当前与长远、显绩与潜绩的关系,把提质增效贯穿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全过程各方面,协商内容要关注群众切身利益,协商主体要代表各方观点,协商过程要汇集民情民意、触摸民愿民心,协商效果要实实在在、掷地有声。 

  四要坚持崇尚创新。基层是创新的土壤,探索是创新的种子。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社会阶层构成不同,自然资源禀赋不同,所以政协协商的重点也不尽相同。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因地制宜、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实践,积极培育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示范点,创出品牌特色,不断激发协商民主的生机活力。 

  三、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必须抓住关键 

  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不少地方已进行了实践探索。从实际成效出发,重点要在内容、形式、机制三方面的有效衔接上下功夫。 

  第一,要加强协商内容的有效衔接,更多聚焦基层群众的关切协商议政。政协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加强与基层群众的联系,注重选择切口小、关联广、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作为协商的重要内容,提出体现民意、符合民生、增进民祉的“金点子”“好主意”,做到基层群众有所呼、有所盼,政协协商有所应、有所为。要按照“四个第一线”的要求,以做好“难事”就是治理“大事”的工作态度,紧盯基层社会治理的难事,利用政协这个对话、沟通、磋商平台,进行民主、平等、充分地协商讨论,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第二,要加强协商形式的有效衔接,有序引导基层群众参与政协协商。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可以通过“不建机构建机制”和“请上来、走下去”等工作思路,切实增强政协协商的开放度、参与面,形成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秩序与氛围。一要请进来,坚持“开门协商”。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政协,旁听政协全体会议,参加政协组织的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和提案办理协商,发表意见建议。二要走出去,开展“现场协商”。积极推动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园区建立政协委员履职小组等联络机制,坚持开放、融入、共享,依托政协委员活动之家、政协委员联系点、政协委员工作室等,建立“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协商送到农村、企业、社区,让政协委员与基层群众面对面协商、心与心沟通。三要联起来,进行“在线协商”。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协,积极搭建“数字政协云”“网上议事厅”“委员随手拍”等随时协商平台,让委员们的思想永远在线、智慧时刻连线、联系永不断线,让更多基层群众走进政协、参与协商,实现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的“全时衔接”。 

  第三,要加强协商机制的有效衔接,努力形成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制度程序与参与实践。紧扣政协参与基层协商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在议题确立、调查研究、活动组织、成果应用、考核评价等方面,探索制定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的制度机制,不断开创新时代政协工作新局面。在议题确立方面,可由委员荐题、党委政府点题,也可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使政协协商议题接地气、连民心。在调查研究方面,要坚持不调研不协商,围绕协商议题组织委员深入一线查实情、深入群众听民声、深入研讨出真知。在活动组织方面,召开由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和专家学者等参加的协商会议,邀请党政领导通报情况,开展互动交流。在成果转化方面,对需要落实的事项,要积极协助基层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对受基层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委托的协商事项,协商结果要向基层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对协商过程中持不同意见的群众,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对协商过程中群众反映的全局性情况、苗头性问题、建设性意见、可操作建议,要通过政协渠道及时反映。在考核评价方面,制定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考核评价标准与办法,定期开展督查与指导,并将结果作为政协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评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