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8-12 10:28 来源: 《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

  积极探索政协协商同社会治理相结合,扩大政协协商参与面与界别群众工作覆盖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在乡镇、街道、园区和有条件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健全委员履职小组等政协工作联络机制,建设“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或政协委员工作室,通过“请进来、走出去、联起来”等方式,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助推发展、惠及民生、促进和谐,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 

 

  提高协商质量。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培育与倡导平等、有序、真诚的协商文化。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推进协商能力建设,提高政治把握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联系群众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坚持调研于协商之前,充分发挥政协参政议政人才库、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加强同专门研究机构的协作。建立健全协商议政质量评价制度。

 

  政协要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组织政协委员深入开展“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乡村,联系群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