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华日报专版 / 2018年 / 第十期
当前位置:首页 / 新华日报专版 / 2018年 / 第十期
发布日期:2018-11-13 17:57 来源: 本站原创
    

  11月6日至7日,省政协举行十二届四次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全国政协召开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精神,听取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的情况通报并进行协商讨论,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专门委员会设置的决定》《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人民生活高质量的建议案》及有关规章制度、人事事项。省政协主席黄莉新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陈星莺到会通报情况并听取委员发言,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会议收到发言材料107份,有16位委员作大会发言。现将大会发言摘发如下:

政校协作 推动学生减负真正落地

  奚爱国(代表民革江苏省委员会)

    

  为了推动学生减负真正落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议:一是政府层面,科学引导,营造健康的教育生态,宣传普及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全面发展、人人皆可成才、终身学习等科学教育理念。深化改革,建立上下连贯的考试制度。加快推进幼小阶段和中学阶段的评价方式改革,加快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彻底切断中小学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利益捆绑。积极争取增加省内外“双一流”建设高校面向江苏的招生人数。强化考核,突出政府作为减负第一责任人作用,实施“一票否优”,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二是教育部门层面,突出统筹协调,调动少年宫、文化馆等参与学校素质教育的积极性,整合放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效应。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待遇和社会地位,落实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建立城乡教师交流制度,深化“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促进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价值引领,引导学校通过举办家校共同发展论坛、家长学校、师德讲堂等形式,营造良好氛围,重申教育的宗旨和价值。三是学校层面,注重制度创新,建立与“减负”相匹配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建立对过重课业负担的责任追究制,对学生课业负担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严肃查处有偿家教等行为。用好评价“杠杆”,将“减负”纳入学校各类考核评比,改善评价体系,树立新的评价观和评价标准。

切实提高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成效

  刘 锋(代表民进江苏省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的实施成效,建议:一是强化政府部门主体责任。加强专项治理的领导力度,由分管省领导牵头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省政府办公厅负责相关文件的起草、督查、考核等,提升联席会议的执行力。各级政府对照相关政策标准,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严抓落实。二是强化治理质量对标意识。进一步细化目标,突出刚性和可操作性。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增强对标意识,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网格化摸查、分类分阶段治理。建立培训机构信用等级体系和“白名单”“黑名单”制度。三是强化部门协同制度效能。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安排,设置考核细则,压实责任。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依法处置非法机构。四是强化学校教师监督。严格遵从教育规范,依法从严治校,严肃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以及将各类竞赛证书、等级测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录取依据的行为。严肃惩处在职教师有偿兼职、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等违规行为。五是强化义务教育阶段以学校为本。公办学校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吸纳学习民办机构好的教学理念和方法。鼓励中小学校探索弹性离校制度,开展学生课后看护服务。引导合规的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开展素质教育培训。加强对家长教育理念的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高质量建设乡村教师队伍

  朱毅民(代表省政协教育文化委员会)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设高质量乡村教师队伍,意义重大又势在必行。建议:一是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提升顶层设计目标定位。从乡村振兴战略成败的高度谋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做好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落实。用系统性思维从全省层面谋划布局与定位,在各方面予以政策倾斜,优先发展。二是完善配套政策体系,促进支持计划的协同落地。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明确职责。将各级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将计划实施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事业编制省内统筹调剂使用制度。探索建立社会化的专项基金,奖励支持乡村优秀教师。三是因县施策、分类指导,确保支持计划精准有效。苏南、苏中地区推行非编教师政府购买服务,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同管理。苏北地区进一步探索提升待遇留住人才、多渠道融资助教等。省级财政适度向苏北倾斜,保障计划落实。四是出台全省“县管校聘”改革指导意见,提高教师资源配置效率。通过多种途径,促进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流动,推动城乡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打破现有模式,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编制、岗位总量由县教育局统筹配置。五是用好相关优惠政策,引导激励乡村教师爱岗敬业。完善乡村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加强偏远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优化激励机制,细化绩效考核细则。建立专项助教基金,树立优秀典型。探索乡村定向师范生培养工作,吸引更多优质生源。

优化用工结构 适应高质量发展

  高纪凡(代表省工商联)

    

  随着人口老龄化和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制约民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人力要素问题逐渐凸显。针对“用工荒”“就业难”问题,建议: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培育新时代产业工人。重视解决高校教育和企业需求脱节的问题,通过政策引领,强化校企合作,鼓励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教育。支持探索订单培养、创建实训基地等方式,为重点产业、规模企业、紧缺行业工种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素质的技能人才。二是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要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让企业有更多利润扩大再生产、提高员工待遇水平。在完善企业或工业园区驻地周边软硬件设施上下功夫,让员工买得起房、子女上得了学、工作舒畅安心。三是改变就业观念,完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择业价值观的教育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一线劳动者的良好风气。不断完善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建设,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对接企业需求,营造合理有序的劳动分工格局。四是适应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切实保障员工基本权益。民营企业要转变“人口红利”的发展理念,在优化用工结构、提高劳动效率上下功夫。遵守法规和劳动保障制度,探索工资集体协商、员工持股等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黏性和“忠诚度”。通过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劳动强度、提高工资待遇等,使企业和员工同心同力,共同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更好发挥创业创新 在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马永青

    

  近年来,全省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平台建设,营造了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推动了创业创新工作蓬勃发展。为进一步助推相关工作完善,建议:一是广泛宣传推广,激发大众创业创新活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创业创新政策的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生根,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情。二是注重平台建设,促进服务载体提质增效。发挥创业创新培训平台作用,建立培训主体多元、培训模式多样、培训内容多层,覆盖创业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培训体系,形成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创业创新培训机制。推动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分布合理、功能齐全、资源共享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提升创业创新服务能力,为创业创新者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三是降低准入门槛,提高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完善大众创业创新投融资体系。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创业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建立创业小额贷款绿色通道,缩短项目申报、考察和审批周期。搭建创业创新网上供需平台,实现跨行业信息共享、同平台技术互补,缩短创新周期,提升创新效率。实施创业创新结构性减税政策,对有竞争力和符合产业政策的创业创新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提振创业信心,增强创新动力。

着力完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 养老保障机制

  徐国华(代表九三学社江苏省委员会)

    

  做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养老工作,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应有之义,也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建议:一是制定更加精准的特困供养管理办法。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对“三无”认定提出更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识别办法,重点放在对无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认定上。在特困供养标准上,既要根据年龄,又要根据特困之因和失能程度状况,提供精准供养保障,树立和体现“养弱不养懒”的救扶理念。二是因地制宜,确定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标准。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标准。对敬老机构床位空置率高的地区,适当提高集中供养标准和个人零用钱标准,充分利用护理、康复设施设备,吸引更多的特困对象集中供养,提高床位利用率,提升敬老院的服务效能。三是着力解决特困供养人员医疗开支。确保特困供养对象医疗费用的落实,每年对特困供养对象的患病情况进行筛查,并根据其病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救助金补贴;加大医养结合的供养模式,在乡镇卫生院设立特困供养对象专用床位。四是加快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有条件的县(市、区)要加大社会化供养力度,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五是强化部门协调,落实好相关政策保障。开展广泛调研,不断完善特困供养相关政策规定。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努力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政策的执行力度

  王安顺(代表政协徐州市委员会)

    

  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力度,必须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区分,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低保工作相关制度和台账,建立低保人员基础数据信息化管理系统。二是强化精细化管理。完善低保政策,尽快修订《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制定出台农村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核定标准。严把公示关,统一规范公示栏的设置,明确公示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关要求。优化升级管理手段,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社会救助审批流程,优化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评议、公示、资金发放以及退出流程,实现低保工作信息化。三是开展专项整治。整治腐败问题,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对农村低保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零容忍、不姑息迁就。强化工作作风整治,找准农村低保工作中的风险点、薄弱点和监管盲区,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农村低保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政策落实情况的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打通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一贯到底,落地生根。强化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低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知情率,大力营造依法开展低保工作的浓厚氛围,确保农村低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加强体医融合 促进“健康江苏”建设

  刘 彤(代表民盟江苏省委员会)

    

  在建设“健康江苏”的进程中,培育以运动促健康的理念尤其是大力加强“体医融合”工作刻不容缓。建议:一是建立体医融合国民体质数据库。全面整合医学检查和体质测试结果,建立个人全生命周期“体质+健康”数据库。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为体育、卫生部门提供全民健身和国民健康综合数据分析及决策依据。二是加快培养体医融合复合型人才。以全科医生、社区医生、家庭医生等为对象,在卫生系统培养一批能开运动处方的医生。鼓励社区医生兼任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志愿者,传授科学健身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运动健身。加强体教、医教协同,培养既懂“体”又能“医”的复合型人才。三是加强体医融合服务站点建设。体育和卫生部门共建联合平台,促进运动康复与医学康复无缝对接。鼓励健身指导场所向公众开放,充分发挥全省健身指导员积极性,解决医院在运动康复方面人手、场地短缺问题。因地制宜,打造科学健身示范研究试点城市、试点社区、试点企业,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等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设体医融合示范点。四是尽快制定运动处方规范和标准。建立和完善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情况的运动处方库,推动形成体医融合的疾病管理与健康服务模式。尽快开展运动处方师的培训和认证,为全民科学健身提供保障。五是加大体医融合推广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