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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07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一、着力推动市、县区综合性科普场馆建设。加大对市、县两级科技馆建设的督查和指导力度,争取在“十二五”期间,省辖市能立项启动科技馆建设,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县(市、区)立项启动科技馆建设,努力使省辖市、县(市、区)科技馆建设分别达到60%、30%。

  二、积极盘活利用现有社会科普资源。深入调查我省分布在各地、各行业、有关单位的科普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布全省科普资源信息,根据各类科普资源的规模、特色、业绩等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考核评价标准,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指导管理模式。对具有相应规模、正常向社会开放、业绩突出的单位,可授予省级科普教育基地牌匾,并给予适当的资金奖励,引导各类社会科普资源设施积极参与支持科普事业的发展,促进我省各门类科技场馆为大众服务。

  三、统筹管理全省科普场馆建设及其运行。组织省级相关学会和专家对全省的科普场馆建设提出可行性总体实施方案。依托省科普场馆协会,形成全省科普场馆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推动科普场馆的建设和发展。

  四、加大对全省科普场馆建设的支持力度。尤其要加大对苏北地区科技场馆建设的资金扶持力度,解决其科普资源较少、科普场馆建设落后的现状,为完成全省公民科学素质整体达标奠定基础。把科普教育与科普旅游、休闲观光、青少年科技夏冬令营相结合,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大力促进科普场馆及其研发和制作团队发展升级,催生与文化产业相关的高附加值产业。

  五、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科普优质资源作用。制定高校科普教育实施方案,促进科研教育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积极促进有条件的高校向特定人群(如中、小学生)开放实验室、标本室等科研场所。在全国科普活动日组织中小学生和周边社区居民走进高校参观科研成果展,观看科普影视等。建立长效机制,把高校科普工作与教学科研有机结合,国际发展重点与百姓关注热点有机结合,推动高校科普工作常态化。

——省政协科学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