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历年提案
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历年提案
发布日期:2007-04-04 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提案者: 方泰惠等 3
内容:

    有效性和安全性是药品质量的两个重要方面,近年来政府相关部门对假冒伪劣药品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惩处了一批造成严重危害事件的制药企业和人员,有力地维持了市场药品的质量。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一些市售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依然令人担忧,在我们的科研工作中常常遇到一些购于正规医院、药店和正规企业所制造的药品的有效性难以体现的问题。

  如地塞米松为经典的抗炎药物,我们在新药研究中常用作抗炎的阳性对照药来比较创新药物的作用或作用强度,但是,近几年,已经数次遇到所购的药品在动物上观察不到其应有的抗炎作用,而所用的药品的确是正规企业所生产。在应用阿斯匹林作为阳性药对照的过程中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但改用原料药,则应有的效应就能体现。其它如经典的中成药复方丹参注射液、川芎嗪注射液等也是如此。

  据权威部门检测,一些制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采用工业用辅料,因其价格仅为药用辅料的1/5-1/10。

  另外,在市售中药材上也有类似现象,一些商贩、药店或医院将过期甚至霉变药材重新加工处理,充作正常药材使用。一些在大医院未能通过质量检测的药材则被卖到小医院照常使用。这些都严重影响药材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如果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得不到保证,将会影响疗效,延误病情,直到危害患者生命。因此建议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合:

  1、加强对药品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重视和监督。

  2、在进行医疗改革,控制药品价格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流通环节的控制,而不能仅仅要求生产企业降价。

  3、会同执法部门,对加工和销售劣质药品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的处罚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