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颁布实施十年,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也已公布近七年。这些年中我省各地在贯彻落实这部法律中采取了各种各措施,其中让老年人免费或半价乘坐公交车是不少城市采取的办法之一。几年来这项措施受到老人们的欢迎,普遍认为是政府为老人办了件好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的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
一、各地办法不一,引发老人不满
目前我省的省辖市中,苏州、无锡、镇江、扬州、泰州、淮安和徐州等七个市的城区实行了老年人乘公交车的优待政策,其它城市,包括省会南京却并没有实行。在实行优待政策的城市中,对老人乘公交的办法也不一致,有的是免费,有的则是半价;有的规定65岁以上可享受,有的则是70岁以上才可;有的是在主城区范围内,有的则规定了公交线路;有的是本市户籍才行,有的外地长期居住本地的也可享受。有的城市在优待政策上还附有条件,如老人单独上车不免费,必须有人陪伴,而陪伴的人不免费。对此,未实行优待政策地区的老人们感到不满,甚至不解,而五花八门的优待政策也让老人们无所适从。
二、公交系统抵触,好事难以做好
老人乘坐城市公交实行优待,有些城市的公交企业以种种理由推脱,使这项政策难以落实。而实行优待的地方的公交系统也对这种"政府请客,企业买单"的做法颇有微词,一些司机也出现了对老人乘车不敬的举动,引起老人的反感。
三、老人出行增多,公交拥挤加重
乘车享受优待政策后,老人外出明显增加,有的老人结伴满城逛,凡公交车能到的地方都要去看看,甚至买菜也舍近求远,往城郊去,图的是菜价便宜。这往往与上班族和学生上班上学相冲突,使得城市公交更加拥挤。有的地方统计,乘车高峰期老人了占八成。
四、老人乘车安全事故频发,公交企业叫苦不迭
公交汽车走走停停,刹车频繁,老人们如果没抓稳就很容易跌倒,一旦跌倒就可能受伤。如果老人在车上发生安全意外公交公司赔还是不赔,都是各问题,有可能还会遭遇诉讼等。
老人优待乘车的政策,实质是一项为老年人服务的公共福利政策,是一项符合实际的尊老好政策,但老年人免费乘车由于牵涉许多实际困难,也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如果没有社会的支持,单靠公交企业难以执行。 为了更好地落实《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将老人乘车的优待政策真正成为各方都乐于接受的政策,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早出台全省性的办法,指导尊老措施的落实
我省有关部门应该从建设和谐江苏的高度出发,把敬老爱老作为社会和谐的一个风向标,将对老人实施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免费乘公交车政策在内,加以规范,做出全省统一的相关办法,全面推进,以此形成一种对老人关爱的氛围,倡导由政府和社会共同为老人创造更加美好便利的生活环境,这不但是对辛劳一生的老辈人应有的回报,而且也应当成为一种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责任。
二、利用现代技术,科学解决优待政策所带来的诸多问题
我省各城市大都使用公交IC卡,实行优待政策时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免费发放由政府统一制作的特殊IC卡,每次乘车都有电脑乘载记录,企业可凭这个记录定时向财政要求补贴,这样就能合理解决政府补贴的问题。这种卡可对老人当月或当周免费乘车的次数加以限制,以解决部分老人可能无休止地泡在公交车上的现象。IC卡也可对老人免费乘车的时间加以规定,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可在电脑中输入对老年卡的拒载程序,使老年卡不能用;但对一些风景点和老人较常去的线路,可加开一些班次,满足他们的需求。这些现在通过科技手段都能加以解决。如果老人确实在受限制的时间或次数内不能满足需要,则可由他们自己充值。我们相信老人是有这种觉悟的。
四、设立意外伤害保险,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人由于行动不便,乘坐公交车时容易造成伤害。在制定老人乘车优待政策时就应将这个因素考虑进去,保障措施要跟进。我们认为设立意外伤害保险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这里我们可借鉴外省、市的一些好的成熟做法,如福建、四川等省的有些城市规定,老年人在办理免费乘车 IC 卡时,要预购乘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IC 卡每年都要进行年检,年检时也必须再次购买当年保险。投保费一般每年不超过 20 元,由公交总公司代收,并以公交总公司为主体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乘客在乘车(车上)发生意外伤害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的有关意外伤害、医疗赔付程序和保额向投保人赔付,确保投保人的合法权益。这种保险的投保费也可由政府、公交和老人按一定比例进行分摊,财政状况好的地方,投保费也可由政府承担,如福建省的福州市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