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人口问题始终是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正式发布,这是继单独两孩和全面两孩之后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重大决策。实施以来效果虽然未达预期,但每年15-20%的出生人口降幅,其中40%以上的二孩及以上占比也显示了二孩政策出台的贡献。
数据显示我省人口问题形势严峻,2022年全年人口出生率5.23‰,人口死亡率7.04‰,人口自然增长率-1.81‰。低生育意愿的原因主要聚焦在抚养成本过高、教育内卷压力大、无长辈支持职业家庭无法兼顾照料婴幼儿和工作、个体自主意识提升等多个方面。相较于政策、社会因素,生育资源的衰减更应该引起重视。终止妊娠数与出生人口数的比值不断加大,近年来已经从0.9:1升至1.4:1;未婚未育占比上升、不孕不育人群中的继发不孕比率居高不下。
问题分析:
一、平均结婚年龄较晚首胎出生更迟。《民法典》第1047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据统计2021年10省市平均结婚年龄为,男性29.2岁、女性27.1岁;在一些四五线城市或者农村地区平均结婚年龄在25岁左右,而在一线城市达到30岁以上。然而35岁以后女性卵巢储备功能出现断崖式下降,是无法逆转的自然规律。因此生育力自然随年龄衰退,过晚婚育给优生优育的时间窗更加紧张。
二、聚焦生育力保护的前置宣传普及不够。生育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宣教前移需要教育部门将生殖健康知识纳入教学内容,从而提升心智不断成长的青少年健康素养。卫健部门 “计划生育协会”,虽然从国家到基层网络健全,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职责是协助政府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人口发展、生殖健康等,但宣教组织工作重点未突出与人口新政落地密切关联的宣教项目。因此群众亟待普及生育力生理知识,以避免后期的随意性选择影响生育能力。
三、保护生育力降低意外妊娠的个性化咨询提供不足。全省部分数据统计显示,两次以上、6个月内重复人流等因素的高危人流有30.33%、未育占比20.9%、未婚占比17.8%;意外妊娠原因中未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占15%左右。健康意识薄弱、妊娠无计划终止随意性可见一斑。专家共识在流产后的关键时机提供一对一咨询,即刻落实高效避孕措施是降低意外妊娠的有效举措。但从扬州市9家机构开展该项公益服务来看,只占全市人流服务机构的10%,造成一些青年女性、流产后女性因缺乏专业咨询服务而导致继发不孕。因此对计生服务提供机构资格准入或校验应该提出具备个性咨询条件的要求。
具体建议:
一、转变职能,由“控”转“促”。要充分转变职能,将原有的计划生育职能和人员,从计划生育指导,转变为宣传促进生育政策的重要抓手,将“计划生育协会”转为“人口发展促进协会”。通过协会,加大对于现行生育政策落地的宣传,开展影响妇女发展相关孕育因素的调研和干预,并向政府工作人员提出意见建议。把生殖健康的组织目标,具化为宣教项目和数量要求。
二、加大宣传,由“守”转“攻”。创新宣传方式,将生殖健康的宣传口径和着力点前移到学校,作为成人礼时必要掌握的知识点,例如可以使用华师大专家多年研发的不同年级的“珍爱生命”课程教材。可采用适龄婚配年轻人比较喜欢的抖音、微信、微博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引导理念转变,提升健康素养、促进人口数量、质量。
三、提升保障,由“私”转“保”。给流产后关爱(PAC)的咨询服务定价(全国部分城市已经落地实施),将终止妊娠费用提前用于预防意外妊娠。通过机构争创“PAC等级医院”达到咨询规范有效,再到政府计划性保障。减少子宫“带病服役”,培育全社会优生氛围。
四、发挥引领,由“点”带“面”。鼓励引导党员干部带头响应号召。1980年共青团中央曾发出公开信,要求党、团员带头执行政策为我国人口的增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这是很好的倡议,当前要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站位,把人口工作作为国计民生发展的重要大事,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重视生殖健康,带动社会层面形成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