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时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领域的纠纷集中反映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矛盾和问题。把金融纠纷通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在前端,既是提高金融纠纷解决效率、减少司法资源占用的现实需要,也是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因地制宜加快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建设,2023年7—8月,省委政法委分别组织在苏南、苏中、苏北召开现场会,进一步推进全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建设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与此同时,我省法院、司法、金融管理等部门积极开展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动各类金融纠纷源头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南通市制定出台《南通市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南通市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细则(试行)》,推动成立全省首家共建式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并通过在市级设立调解中心、在各县(市、区)级设立分中心的模式,强化全市金融领域纠纷非诉化解和诉调对接,大量简易明确或久拖不决的金融纠纷得到了专业快速地化解。淮安市组建“智慧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主要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在金融交易、金融服务等活动中发生的民商事争议而提出的调解申请,受托办理金融类案件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心聘请兼具金融与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金融调解员”,构建了金融纠纷“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的智慧模式,在诉前积极化解金融纠纷。南京市建邺区成立金融法庭,着力打造“一体化平台+多元调解+专业化审理机制”有机结合的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机制。金融法庭积极与金融管理部门、银证保行业调解机构、行业协会等对接,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并引入民间调解机构,成立长三角金融多元调解中心,协同推进金融纠纷实质性前端化解。扬州高邮市打造“司法+金融”“仲裁+金融”“党建+金融”等金融纠纷化解模式,通过创设“新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借助司法途径对金融矛盾纠纷诉前调解,通过创设县域“金融仲裁中心”指导金融机构运用金融仲裁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探索“党建+金融”新型金融纠纷化解模式指导银行机构依靠纠纷当事人所在村级党群组织达成调解协议。据了解,全省还有部分地区也设立了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或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推动金融纠纷快速、有效化解。
问题分析:
江苏是经济大省、金融大省,金融纠纷多、案件数量大,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我省金融纠纷化解效率,对营造优良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建议: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我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走在前列,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引导一般金融纠纷通过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化解。当前,我省各县(市、区)已基本建立社会治理现代化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也设立了分中心,建立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对于情况简单、涉及金额小的金融纠纷,政法部门可以会同人民法院、司法部门、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等,将其引导至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平台,依托平台场地、资源、人员开展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可以在现有“一站式”平台的基础上,推动专业人员加入基层金融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提升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效能,专业人员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行业专家、律师学者、退休法律工作者、基层干部等构成。
二是推动已进入诉讼环节的金融纠纷通过法院诉前调解环节化解。对于情况相对复杂、涉及金额较大的金融纠纷,金融机构或者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受理立案的,法院在正式审判前可以推送至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调解工作室的运作可以采取人民法院牵头,金融管理部门推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共同参与的模式,金融领域不同行业或不同类型的案件可以分类建立调解工作室。调解工作可以涵盖诉前、诉中全过程,调解方式上可以采用电话调解,也可以依托法院的场所现场调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在各地试点金融案件指定法院集中管辖,指定法庭集中受理(如建设金融法庭),受理后根据金融案件类型推送相应的调解工作室先行调解,这样既能提高专业化调解水平,也能大大提高金融案件的受理、调解工作效率。如果调解成功,则由人民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如果暂时调解不成,由于在诉前调解过程中已对该案的业务背景、业务模式、法律关系、基础事实进行全面梳理,可以为诉中调解和法院后续审判工作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