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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 关于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提案
日期:2024-01-23 提案者:夏存喜

调研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连着民生、关乎民心,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放在“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这一章节作出强调部署。江苏食品产业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又是全国医药工业重点省份。近年来,我省在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应该看到,巨大的产业规模也带来监管上的压力和难题。从近年来侦办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来看,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风险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情况,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体系。

问题分析:

第一,非传统、输入性安全风险长期存在,源头管控有待加强。食品药品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新业态大量涌现,带来新风险、新挑战,相应的配套监管制度还有待完善。现阶段,监管部门与生产经营者的追溯系统尚不能完全互通共享,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第二,专业化发展与高品质要求还有提升空间,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基层监管部门在装备、力量、能力等方面还需增强,智慧监管建设效能尚未充分显现,相关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还有待提高,食品药品抽检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制度还有待完善。

第三,社会共治力量深度参与还不充分,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一些企业诚信观念和质量安全意识还不够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治理还有提升空间,科普宣传在覆盖面、针对性和精准性方面仍需提高,食品药品谣言治理工作需进一步强化。

具体建议:

1、夯实责任基础。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持续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基础。坚决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提升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把好产品放行关,并跟踪做好产品上市后的监测和发生质量问题后的召回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以《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和《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为契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的治理体系。深化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提升质量标准,为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坚持从严监管。加强源头管控,推进产地环境净化,持续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安全监管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种植养殖者落实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引导医药企业加强药品安全性评价,加大医药产品生产环节检查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信用风险分级体系及预警制度,加强全程监管。

4、加强风险治理。持续加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加强不合格食品药品核查处置工作。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工作,优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推进信息追溯区域协同与合作。

5、推动社会共治。坚持“打防结合”“打建联动”,充分依托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切实堵塞监管漏洞。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充分调动多方力量,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