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根据2020年数据,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碳排放强度分别是广东省的1.38、1.23和1.99倍。在长三角地区,江苏的碳排放总量分别是浙江、安徽和上海的1.76、2.05和3.51倍。三省一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占比最低。
问题分析:
我省生态碳汇短板突出,森林覆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7.8 %,更远低于安徽和浙江;人均森林面积0.02公顷,大幅低于全国人均 0.158公顷的平均水平。碳排放地理集聚度较高。苏南五市,占江苏省土地总面积 27.17%,碳排放总量占全省62.7%,占长三角总排放量33.1%。
无论是从国土面积、人口结构,还是经济总量、产业结构等角度分析,江苏都有必要增强C位意识,主动作为,积极推动健全长三角区域协同降碳战略体系。
具体建议:
一、夯实顶层架构,推动制定长三角绿色发展空间及功能布局总体规划
发起建立长三角碳减排与绿色发展互动合作机制。根据三省一市碳达峰实现进程多样化特征,统筹长三角区域内各省市碳减排量化目标。各地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科学制定本地区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部署重点片区集中引领,重点领域分类示范,形成长三角推进碳达峰工作的前沿阵地,形成上下联动、区域协同、重点突出的各省市县碳达峰方案。
二、细化交易准则,推动完善长三角区域协同降碳市场体系
发起建立“线上和线下”统一规范的长三角一体化碳市场,联合制定碳交易机制。尽快形成长三角统一的碳交易市场,扩大碳交易规模。对三省一市高碳排放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排放源,采用不分配配额、不强制纳入,但鼓励减排、允许交易的方式,尽可能吸纳所有的排放源入市。完善以形成要素自由流动为目标的区域合作市场运行机制。健全联合监管体系,成立长三角区域碳平衡交易领导小组,负责碳交易的战略和规划工作、低碳经济发展的立项和管理工作、碳交易的执行工作,协调三省一市在碳交易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仲裁和督察。发起建立长三角区域碳排放交易共同基金,加速低碳技术产业渗透和普及。
三、打造跨省样板,推动构建长三角区域协同降碳数智体系
跨省打造“双碳”先行的数智“样板间”。以低碳技术和数字技术为支撑,打通长三角区域经济循环和生态空间共建共保的道路阻塞点。依托共同示范区加强数字化低碳供应链协同管理,优化区域在产业间及产业内的分工,促进区域内和区域间的产业链协作和低碳化运营;加快数字低碳化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区域能源资源配置效率与要素流通效率;加强低碳数字技术应用,引领长三角区域低碳绿色智能制造。
四、筑牢安全底线,推动构建长三角区域协同降碳“碳泄漏”监测体系
加强区内产品贸易流监测,防止高污染产品流通引起的“碳泄露”。强化环境稽查部门联合行动,着重加强对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三高”产品的区内外贸易流监测。既要防止长三角区域“三高”产品的区外流入,又要杜绝长三角区域“三高”产品的区内流通;既要规范境外碳排放的“泄露”,又要防止碳排放的区内“泄露”。推进长三角省内、市内和县内碳排放监测联防联控工作纵向和横向联动,推动统一预警溯源、统一监管执法、统一考核评估,共同建立和完善“碳泄露”联防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