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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6 关于做大做强我省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的提案
日期:2023-01-14 提案者:民建江苏省委会

调研情况:

江苏是全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祥地,产业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但已经感受到兄弟省份的追赶压力。

问题分析:

一是专门扶持政策相对滞后。2013年《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3〕147号)出台后,近十年来未出台新的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中虽然提到了节能环保产业“到2025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万亿元”的发展目标,但并未形成专门梯级扶持政策落实方案,与四川、山东等兄弟省份相比较为滞后。

二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园区集聚效应未能突显。江苏节能环保集群指数偏低,各领域的规模企业较为分散,致使园区在产业带动、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方面受到限制。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内部结构不尽合理,装备制造业占绝大多数,节能环保服务业占比不足,发展较为滞后,远低于发达国家50%-60%的平均水平。与同类领域的全球知名企业相比,江苏节能环保企业单体规模偏小,市场竞争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缺少集研发、工程总承包、设备制造、运营服务于一体的综合型龙头企业。

三是向相关行业、企业提供专业服务的水平不高。随着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化进程的加快,节能环保市场逐步放开,对于相关行业、企业发展的专业化程度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有针对性地为节能环保企业提供融资、知识产权保护等配套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仍然不足。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核心要素在节能环保产业体现的尤为突出,相关纠纷案件比例较高,已经成为制约我省行业内企业做优做强的重要掣肘因素。

具体建议:

一、结合新形势对节能环保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修订。修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实施意见》,整合优化全省现有各项政策扶持渠道和方式,出台节能环保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在促进自主创新、培育壮大企业、打造产业基地和产业集聚区、开拓市场等方面予以扶持。加大省级财政资金倾斜力度,建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支持节能环保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和重大工程,不断建立健全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支持领军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力争形成龙头企业领军、中小企业配套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体系。高质量推进园区发展。研究制定节能环保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长三角城市和省内各城市的功能定位,优化调整节能环保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南京、无锡、苏州等园区协同发展,打造节能环保总部集聚区,逐步形成链条完备、布局合理的多层级网格式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三、提高对节能环保企业服务的专业性。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畅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为企业一站式服务效率,对于重大节能环保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切实有效地为企业发展解决困难和问题。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节能环保产业,创新担保增信模式、创新金融产品设计,鼓励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权、用能权、排污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范围。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鼓励企业合法保护自身科技研发成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为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打造良好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