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2015年,深圳市推出全国首款“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至2022年9月,“惠民保”类普惠性医疗商业保险已经覆盖全国28 个省份及直辖市,在线产品133 款,其中江苏有11款在线产品。向广大群众提供普惠性医疗商业保险产品,是关注民生,把推进共同富裕落在实处的重要举措。
问题分析:
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这项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整体参保率不高。宁惠保二期参保人数88万人次,约占户籍人口数量的10%,总保费为8800万;江苏医惠保1号参保人数321万人次,约占户籍人口数量的4%,总保费为50718万。其它城市参保人口还低于南京,参保比例类似。
二是地区赔付率差异极大。根据已披露产品赔付率,南京宁惠保一期赔付率达103%,已经破底;常州市惠民保赔付率31.49%,徐州市“惠徐保”赔付率66.31%。截至2022年10月30日,“江苏医惠保1号”赔付的受益人群达16.6万人次,赔付总金额超过5.11亿元,赔付率已超过100%,预计赔付率140%。
三是产品同质化严重。参保门槛类似、保障责任范围相近、价格无太大差异、增值服务大体雷同。产品的严重同质化还往往伴随着圈地式竞争的出现,增大了产品风险,降低了保险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不利于惠民保类产品的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建议:
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的普及利国利民,医惠保类商业保险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要政府支持、百姓获益、保险公司微利,因此建议:
一、以“江苏医惠保”为核心,推动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全省统筹
作为政府参与度较高的商业保险产品,省域内既有面向全省的“江苏医惠保”产品,又有各市供给的各种类似产品,不利于普惠性商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对于监管者来说,难以统一规范;对于不具备专业能力的投保人来说,可能产生识别困难;对于商业保险公司来说,容易造成客户分流。对于惠民保类产品的发展,银保监会多次强调应该坚持“一城一策”的原则,保障方案应体现地域特征,基于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等有关数据应契合当地实际医疗保障需求。但结合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我省有可能、有能力率先实现省域统筹、一省一策,政府、百姓、企业三方共赢。
二、强化政府参与度,着力于提升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参保率
据《中国惠民保业务发展与展望系列研究报告——2022年惠民保可持续发展趋势洞察》,政府推动型模式的营销成本占保费的比例普遍在1.5%以下,而其他模式的营销成本一般在 5%至 8%左右,政府参与在惠民保类商业保险的推广和普及中起到的作用至关重要。建议省委、省政府将普惠性商业医疗保险的普及率作为考核地方行政主官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作为考核“强富美高”中“百姓富”目标实现情况的重要依据,进行量化考核。
三、加强对惠民保类商业保险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信息披露机制
随着“惠民保”产品的不断发展完善,越来越多的“惠民保”产品需要建立完备的信息披露机制。公众需要获取披露信息,增强对“惠民保”的认同感及参与感。建议协调多部门职责,建立健全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管理监督体系。医保局作为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主管部门,应发挥管理责任,联合其他相关政府部门,牵头对“惠民保”产品进行统筹指导,对产品设计和运营服务等进行统一规范。同时,作为“惠民保”支付端议价主体,与保险公司进行议价,确定双方的职能职责、支付内容和方式,以及超支分担机制等。银保监会应统筹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制定具体可行的保险公司准入资格和监管规则,建立健全风险研判和监控体系,促进其健康发展。可考虑引入保险中介及第三方机构、非保险机构参与惠民保运作,提升惠民保的经办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