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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9 关于推进医疗陪诊服务规范化的提案
日期:2023-01-13 提案者:民革江苏省委会

调研情况:

随着我省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和人口流动速度加快,以及异地就医的现实需要和人们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为老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多层次,陪诊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强烈,陪诊师这个职业如今在一线城市已经很成熟。随着互联网+健康服务的拓展,陪诊服务也由网站形式转为APP形式,其新颖内容弥补了市场空白。陪诊服务虽好,但还在成长阶段,监管和行业规范需同步跟上。

问题分析:

一是陪诊服务缺失规范,市场定价机制尚未健全。陪诊服务目前还处于一个新发展阶段,对于陪诊员这个职业,无指导性收费标准,相似服务内容却价格相差巨大,且诊疗的“难易程度”与服务的时间长短也难以量化和界定。

二是准入门槛低,陪诊员素质参差不齐。陪诊员来源多元、素质参差不齐,既缺乏系统性培训,也无专业性指导,且大部分为兼职陪诊,未必能真正提供就医便利,甚至可能加重患者负担。此外,患者在享受陪诊服务时还面临信息泄漏风险。

三是职业陪诊主体权责边界不明。我国法律中尚无针对陪诊员的专门规定,陪诊员也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实践中亦未形成成熟的行业惯例。在患者和陪诊员不签订书面合同或仅成立格式合同的情况下,患者、陪诊员和医院之间权利义务划分并不明确。

具体建议: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无论是服务方还是消费方,都希望行业能有正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准入制度,形成规范、专业的准则,规范其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让陪诊员和患者均有章可循,以避免陪诊员、患者及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纠纷。建议从省级层面出台职业陪诊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业务主管部门,对职业行为作出界定,完善行业规范与办法,细化从业人员权利、职责;建立行业机构和人员备案制度,定制监管方式,加强监管部门监督职能。

二是完善服务标准,构建职业陪诊企业认证与资质管理机制。陪诊服务属于医疗服务创新,目前仍需跨越“规范槛”。需要从职业技能认定和培训,以及服务质量和价格等方面,对从业者资质门槛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保障陪诊市场的规范化和有序化。首先,行业应区分专业陪诊和非专业陪诊,专业陪诊无护理资质者不得上岗,非专业陪诊的服务人员也需通过考试获得从业资格认定。同时,陪诊护士需建立诚信档案,一旦存在违规行为,应拉入行业黑名单。人社部门不妨将“陪诊员”纳入新职业,通过细化职业目录和分类,明确服务内容与规范,积极引导陪诊服务机构对员工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陪诊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让患者享受优质、专业的陪诊服务。

三是严格工作流程,强化隐私保护。要加强职业陪诊人员、陪诊机构、平台的规范与约束。职业陪诊作为一个融合医疗和服务的行业,可将其划为非基本公共服务行列,借鉴护工执业发展模式,建立专业化、规范化服务流程,与医院形成共建。在就诊前后,陪诊员要严格遵照就诊流程和服务标准,加强与患者沟通,做好相关服务。陪诊中涉及患者身份证号、手机号、社保卡号等大量个人信息,要严防被泄露乃至滥用的风险。所有服务完成后,由用户进行评价,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是加快推进医疗资源均衡化。建立科学完善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倾斜,同时优化现有的就医流程、改善就医体验,让绝大多数患者不必陪诊也能轻松就医。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应发挥主体作用,对陪诊人员采取必要监管,对其登记建档、加强培训,让患者更放心。

 五是发动社会组织力量。引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比如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对接各大医院,开展小规模试点评估,成熟后进行推广,作为陪诊服务的有益补充。同时,为避免纠纷,平台可通过为医患双方购买保险的方式帮助解决陪诊中可能出现的医疗事故问题。切实维护好患者和家属的合法权益,从而形成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安全有监管的良好局面。

六是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老人的良好氛围。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尽力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陪诊虽能提供方便但不应让孝道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