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近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的通知》,鼓励医疗机构运用“互联网+”优化现有医疗服务,“做优存量”;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及新冠救治深度融合,“做大增量”,丰富服务供给。我省现有可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院计147家,新冠疫情以来,各医院提供线上预约挂号、在线复诊、在线开方、医保线上支付、药品配送到家等便民服务,为分流求医问药需求,缓解医院救治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互联网医疗极大地提升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便捷性,较好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为解决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可及性差等问题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
问题分析:
调研发现,我省互联网医院发展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1、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近年来,全省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在稳步增加,千人床位数在全国也居于前列。但纵向来看,全省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主要聚集在省级及各设区市,县区及基层机构整体服务能力亟待提升。2、分级诊疗体系尚需完善。基层医疗机构骨干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机制对分级诊疗的引导支撑作用不强。3、医药资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健康需求。目前,我省卫生人员总数达85.34万人,每千人口执业医师数量为2.73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为3.09人,现有医疗卫生人员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难以适应群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需求。4、互联网医疗流程复杂,老年人线上操作困难。互联网医院大多是以实体医院为依托,而各大医院的小程序不统一,线上挂号流程较为复杂,老年人不太擅长操作,也未开通电子医保卡,不能在互联网医院享受医保就诊。
具体建议:
为积极探索新型信息化医疗服务新业态,通过“互联网+”技术加快布局建设互联网医院,不断缩小全省区域间医疗服务资源差距,进一步提升全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为此建议:
1、强化顶层设计。加强全省“互联网医疗健康”标准的规范管理,制订医疗服务、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信息共享等基础标准,全面推进病案首页书写规范、疾病分类与代码、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医学名词术语“四统一”。同时进一步强化全省范围内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指引、数据标准的推广应用,统一数据接口,为信息互通共享提供支撑。大数据、医保、财政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加强行业监管。完善互联网医疗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底线,健全相关机构准入标准,最大限度减少准入限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建设统一标识的医疗卫生人员和医疗卫生机构可信医学数字身份、电子实名认证、数据访问控制信息系统,创新监管机制。建立医疗责任分担机制,推行在线知情同意告知,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建立互联网医疗卫生行业监管体系,重点对资源配置、服务项目、服务状况、合理医疗、服务能力等指标进行监管。
3、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制定出台对口支持政策,从医保、财税、定价、创新等方面对互联网医院的发展给予必要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医院建设的基础工程、应用开发和运营服务。为药品物流运输“开源”,分级配送。允许医师在互联网医院开具的处方,直接联网发至医药公司或药房,由其完成审核和配送。快速推进特殊人群互联网医院医保试点工作。对于大病医保、儿保线上支付等难题,可按照政策指引先行制定落地标准,再针对具体问题进行攻破,选择一定区域范围试行。推广“亲属码”,解决老年人无法独立使用互联网医院的困境。探索建立一套以家庭认证为主要手段的电子医保凭证,补齐互联网医院儿保的技术短板。
4、广泛开展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快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便捷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服务,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加强医共(联)体内医疗资源共用共享,优化线上医疗服务功能。转变各家医院各自运营互联网医院的模式,以患者需求带动医院联动,加强医共(联)体内的医疗资源共用共享。充分发挥家庭医生的健康管理及基层首诊负责制功能,多渠道优化医院线上预约医疗服务。在全省政务服务APP中设置互联网就医板块,统一所有医院入口后的操作,进一步简化网上预约、电子报告获取、移动支付等操作流程,并设置线上或电话自动客服,为操作有困难的用户提供指导。放宽线上预约挂号限定条件,将复诊时间范围扩大至三个月内在医疗机构就诊过的复诊患者;扩大可线上预约的医院及科室就诊范围,将在我省各医院有就诊记录的人群均覆盖在内,就诊范围扩大至全部内科、慢性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