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3年提案
0009 关于加快江苏省政府公物仓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3-01-12 提案者:民建江苏省委会

调研情况:

2013年,我省出台了《江苏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同年江苏省财政厅正式启动省级政府公物仓建设,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承担公物仓的日常运营,同时部分省辖市也启动了公物仓建设。

问题分析:

经过多年实践,省、市公物仓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公物仓源头管理薄弱。公物仓理念还未建立,资产调剂、共享积极性不高。据统计,截止2020年12月,江苏省本级闲置固定资产原值5.89亿元,没有得到有效盘活利用。二是公务仓信息化建设滞后。可调剂可共享资产信息不全、家底不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需求不清,公物仓统筹共享程度不高。三是条块分割,各自建仓。没有形成全省统一的公物仓,全省范围跨区域跨级别调剂少,调剂量有限。四是运营机制落后。多数公物仓都是从实体仓起步建设,但实体仓库运维成本高、仓库场地和人员费用大,资产安全、消防、保管风险高,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五是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没有有机结合。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不到位,对各单位资产调剂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江苏省产权交易所于2019年改制为企业后,省级公物仓运营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具体建议:

一、完善出台《江苏省公物仓管理办法》

出台全省统一的《江苏省公物仓管理办法》。在目标定位、功能服务、体制机制等方面加以突破和创新,建设涵盖省、市、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行各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全省统一共享共用平台。同时废止《江苏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等各地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实践要求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形成公物仓建设合力

明确财政部门是公物仓综合管理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公物仓管理制度、办法,负责监督建立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监督检查公物仓管理及执行情况,开展公物仓管理绩效评价。明确江苏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公物仓的日常管理。贯彻执行公物仓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公物仓管理信息系统,支持行业部门建设公物仓管理信息子平台,建立公物仓资产清单;负责公物仓资产配置、收缴、调剂、出借、出租、处置及收益上缴等事项,开展公物仓管理绩效自评价工作,定期向财政部门报告公物仓运行情况。明确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职责。各单位及时将占有使用的可调剂资产、集中管理资产、大型专用资产等录入公物仓信息平台,负责办理本单位资产上缴、移交、盘点、交接等手续,对占有或使用的公物仓资产实施日常维护和财务核算,及时更新公物仓管理信息,确保公物仓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创新运营模式,推进公物仓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全省公物仓主要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运作,采用财政总仓与行业子仓、省级仓与市县仓互融互通,虚拟仓+实体仓,线上+线下调配有机结合的模式运营。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将资产需求和富余信息登记到“公物仓”名下,公物仓运营方进行资产信息核对和更新,资产供需双方在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物仓资产的适配,公物仓运营方支持、协助双方办理调剂手续并提供相应的移交服务。

四、优化评价方式,加强公物仓预算绩效管理

引入绩效评价机制,设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建立公物仓绩效评价体系;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科学编制公物仓运营预算;对照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定期对运营状况和资金使用进度进行监控和调整,推动公物仓可持续发展。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提高国有资产集约化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