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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 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提案
日期:2023-01-12 提案者:民建江苏省委会

调研情况:

为加快落实“双碳”进程和目标,国家能源局去年7月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到2025年底前力争全国80%以上的县级以上地区达到创建目标。

问题分析:

在工作实践中,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面临着一些困难亟待解决。一是可利用开发的模式资源有待拓展。受企业厂房建筑属性和屋顶承受力的影响,不少企业有积极性,但无法实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不少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建筑被闲置,停车场、背阴农产基地和居民住房屋顶等资源有待开发。二是可供融资支持的渠道不多。中小民营企业中,不少企业生产经营和生存发展面临资金困难,尽管投资建设光伏电站成本不断下降,但仍然心有余力不足。目前 1兆瓦的装机总投资需要400万元,按当前电价预计约4.78年就能完成投资回本,有20年的投资净收益。但这笔光伏发电系统的投资资金对企业来说仍然困难。虽然有些光伏发电项目有第三方机构投资或采取屋顶租借形式开发,但与企业收益期望有差距,影响积极性。

具体建议: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一是各地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工作,调整好领导小组班子,由政府牵头,会同电网企业和相关投资企业,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二是摸清家底,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开展全区域的屋顶、场地等资源的摸排工作,充分利用好各类资源,确定滚动开发计划。三是率先推进机关单位、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的光伏电站建设工作。四是新建在建建筑完善光伏电站一体化建设方案,形成一批示范项目。

二、调动企业居民积极性。一是加大光伏发电系统建设的宣传,发挥我国太阳能光伏智造和系统安装的规模、技术和项目实施经验优势,组织领军企业编印规范的项目手册,澄清市场乱象,使企业和居民消除各种疑虑,积极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二是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规范,促进“宜建尽建”。三是研究建设资金多元化解决渠道,开发项目信贷、先代建后收益、租借开发收益分成等融资开发途径,缓解企业、居民光伏电站建设资金困难。四是落实奖励政策,要借鉴先进地区、国家级试点地区的鼓励政策;在国家光伏补贴政策退坡的状况下,设立专项资金,让开发光伏发电的企业和个人得益;积极探索碳交易指标奖补办法,一次性或分年度对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所有人予以奖励。

三、发挥龙头企业优势。一是要鼓励支持天合光能等光伏产业企业进一步创新关键技术,提高转换率,优化组件载重、智能多功能电池组件和有效使用期、成本价格,提高光伏电站的性价比。二是鼓励国网和第三方机构,统筹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大小项目兼顾,企业和居民户并举,有序推进光伏发电建设。三是国网系统要加快电网智能化升级改造,满足各种类型的光伏电站并网、消纳。

四、创新服务推进“双碳”目标。一要优化推进光伏电站建设申请办理手续,简化程序,开发专门操作系统,光伏电站建设的申请、管理、实时运行、维护保养等一网通。二是创新模式解决隔墙售电的问题,即可以销售到同电压等价下的其他商业体或工厂,解决投资保障问题,提高工商业经营持续性。三是开展碳交易市场合作,拓展与像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等机构开展低碳发展战略全面合作,共建“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的区域基地”,为本区域及周边城市的控排企业、新能源企业、投资机构和光伏发电站提供碳排放咨询、管理和金融服务。

通过持续发力“双碳”目标,实施光伏发电一揽子解决方案,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和能源结构转型,加快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