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22年提案
0016 关于省政府出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规范性文件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狄立新

调研情况:

根据统计,江苏省已经进入了深度老龄化,《2020年江苏省老龄事业发展报告》显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高于全国水平5个百分点,80岁以上高龄老人超过280万。目前,在全省各地存在着众多老旧小区,居住了大量老年人。这些兴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本世纪初的住宅楼,由于受当时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大多无电梯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年龄增长,现居住在5、6楼甚至更高楼层的居民,或者由于经济实力,或者由于怀旧情结,不更换住所,每天都要经过爬楼这道坎,特别是老弱病残,拄着拐杖上下楼,拖着病体爬楼梯,生活极为不便,有些老人干脆一天都不出门,成为老年人居家养老之痛,爬楼梯之苦,已成为他们生活中一大难题。

2016年3月施行的《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老旧住宅区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无障碍改造。鼓励、支持已经建成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因此,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我国、我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完善住宅使用功能及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措施,对于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来说意义重大,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

江苏省从2016年南京出台《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以来,苏州、无锡、南通、常州等各地级市先后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办法,各区、县都出台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对加装电梯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明确政府部门职责,加强工作指引,减少群众审批负担,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加装电梯工作,实实在在办好这项民生工程。

问题分析:

一、省级政策尚缺位。至今为止,省级层面还没有出台加装电梯的具体政策,没有和《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相衔接,没有对全省各地加装电梯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规范。

二、部门态度不统一。如供电公司不认同业主开通电表,技监部门不认同业主作为使用单位等。

三、楼层诉求有矛盾。居住在不同楼层的业主对于加装电梯的态度截然不同,部分高层业主认为增设电梯理所当然,无需征得底层业主同意,缺乏沟通意识、补偿意识,而底层业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加装电梯工作不支持、不赞成,与楼上业主形成对立面,进而引发邻里矛盾,很容易激化成为新社会问题。

四、补偿范围不一致。全省各市的补偿范围不一致,补偿标准相差也较大,有的全部由业主承担,政府不补偿,有的只对老小区有补偿,有的对供水、供电、燃气、通信、有线等管线迁移所需的费用全额承担等,造成城市之间不一致。

五、后续使用待规范。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使用不当有可能会造成安全事故,加装电梯的后期长效监管非常重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增设后的电梯没有落实相应的管理责任人,没有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存在无人监管的隐患,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电梯使用的后续管理。

具体建议:

一是出台省级指导意见。由省政府总结相关城市成功经验,针对已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出台明确指导意见,对上述一系列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使各地方开展工作有章可循。制定加装电梯的业务流程,制定部分业主财产损失的补偿办法等各种相关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建立绿色通道,由自然资源、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园林、安监等部门共同参与联审或限制审批期限。作为公益性的民生工程,可参照国内其他地方做法,享受政府在规划报建、项目审批、税务等方面的减免优惠政策,尽量降低工程造价。    

二是规范建设管理流程。在条件相对成熟的小区或楼房,可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个人牵头,作为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设方,自行负责组织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或者经房屋所有业主书面委托,房开公司、物业公司、建筑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等也可作为旧楼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需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提出申请报批。建设单位或建设方,应对业主的出资比例、维修养护及对采光、通风受影响的业主适当补偿等事项,事前进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加装电梯方案应设计合理。原则以加装后不影响原有房屋的通风、采光、结构安全,并符合消防、城市景观等专业管理要求。多渠道的筹集建设资本。可由住户集资、房屋维修基金补助及可鼓励有条件的小区通过加层出售等方式,或动员开发商投资、电梯厂商投资等多种渠道,筹集改造资金。

三是做好业主引导工作。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和项目建设主体,要引导他们不能急,加装电梯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和矛盾、完成审批手续开工建设需要有个过程;不能等,不能因为程序环节多而有等待依赖政府部门的思想;不能要,业主是加装电梯的主要收益者,不能因为加装费用大而不想掏腰包;不能闹,不能因为加装工作中的矛盾,影响和谐稳定大局。要通过在家门口、楼道口好商量、多商量、真商量,合理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矛盾。

四要形成各方推进合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指导意见的宣传力度,推动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要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流程,通过“一窗式”受理审批,高效解决这一民生问题。要发挥好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商量、自我教育的功能和作用,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化解不同楼层住户间需求差异,尤其要调解好高低层住户之问利益矛盾。针对重大矛盾,要发挥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能人”作用,摆事实、讲道理,劝解低层住户以大局为重,不能极端利己。同时要注重在高层住户得“利”的情况下,让低层住户得“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