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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3 关于切实减轻育龄妇女负担努力提高生育意愿的建议
日期:2022-01-19 提案者:陆健泉

调研情况:

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育龄妇女普遍出现了生育意愿下降的现象。2021年12月25日发布的社会蓝皮书《2022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女性生育意愿较低,在已经生育子女的育龄女性中,肯定不再要子女的女性占79.73%,有三孩生育计划的占育龄妇女总数的1.74%。以启东为例,经不完全统计,2021年全市出生一孩1591人,二孩809人,三孩及以上105人,18-49岁的育龄妇女平均亲生子女数为0.71个,远远低于2.10的生育更替水平。

问题分析:

是什么阻碍了女性的生育意愿?生育成本居高不下、生育年龄延迟、受教育程度提高等都是原因,其中生育成本是首要因素。生育成本中的直接成本是养育孩子过程中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费用,随着各项费用的居高不下,许多年轻人感到生活负担变重,生育意愿降低。生育成本中的间接成本是女性为生育孩子所需要付出的精力、职业机会等,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影响下,家庭事务以及养育子女的责任往往由女性承担。但随着社会发展,一个家庭中往往夫妻双方都有工作,但上述的观念影响并未消除。因此,女性在生育后往往需要负担更多的养育责任,同时面临着用人单位对有孩子的女性职员歧视,对女性职业生涯影响很大,从而降低了女性生育意愿。

随着国家明确鼓励生育三孩,多地已经出台措施,支持和鼓励三孩生育。如北京市朝阳区明确,将为二孩及以上家庭直接配租公租房。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对在公立医疗机构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二孩每年发放5000元育儿补贴,三孩每年发放10000元育儿补贴,直至孩子三岁。不仅有育儿补贴,还有幼儿园资助、购房补助等。该试行意见明确,生育二孩、三孩的临泽户籍常住家庭,在临泽县城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4万元的政府补助,在各中心集镇、屯泉小镇、丹霞康养村等集中居住区购买商品房时给予3万元的政府补助。

具体建议:

希望我省也尽快优化“生”与“育”成本的社会补偿机制,督促各地加强正向生育激励,切实减轻育龄妇女负担,促使妇女生育率适度回升。

一、完善幼儿照护服务机制

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兴办托育服务,重建公立机构幼托一体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体系。实施弹性放学制度,针对双职工家庭不同年龄段的孩子提供普惠的周末兴趣班、寒暑期班等服务。

二、健全鼓励生育住房政策

居住条件对人口生育率有较大影响,可考虑住房政策向符合条件生育的二胎或多胎家庭倾斜。如提供长租房,对二胎或三胎家庭优先;对低收入的二胎或三胎家庭提供3年的租房补贴,或房贷优惠等。

三、稳步提高女性收入水平

政府要对就业人数多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政策扶持,进一步减轻税费负担;适当对生育妇女所在单位提供稳岗补贴,从而鼓励企业支持员工生育二孩、三孩。恢复保教补贴机制,并建立并形成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费机制。

四、倡导平等的婚恋风俗

各级政府、媒体要倡议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恋观、婚嫁观,选择伴侣时,以人品、感情为重,以物质、钱财为轻,不要让高价彩礼绑架了美好婚姻,提倡以集体婚礼、慈善婚礼、旅行婚礼等形式,不讲排场、不大办宴席、不铺张浪费,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实行。通过各种渠道倡导夫妻共同分担子女养育责任,包括在婚育相关场所宣传(如医院妇产科,月子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