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情况:
多年来,我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工作思路,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到2019年底,全省承包地流转面积超过3000万亩,流转比例达到60%。
问题分析:
但由于我省经济发展不太平衡,特别是苏北农村地区,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尚且偏弱。县、乡一级自乡镇机构改革精简合并后,基层农经人员的服务半径、服务内容成倍增加,基层一个部门往往要应对上级多个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人少事多,穷于应付;同时,因待遇低等问题,基层的这些岗位招人难、留人也难,一些地区普遍存在基层农经人员年龄老化、空编的情况,有些地方只能靠“借人”来处理相关工作,造成工作人员业务不太熟悉,政策不太清楚,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不高。
二是农民收益和社会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现有不少农民舍不得土地流转,特别是一些年龄较大的农民,认为土地是“命根子”,土地流转后会因此失去土地,生活无保障。目前部分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机制保障水平不高,能兼顾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出方和受让方收益可持续增收的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是农业风险保障机制还有待完善。调研中一些地区反映,目前的农业保险,还仅限于生产成本保险,市场风险保障还是空白。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的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尚未全面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步伐。
具体建议:
一、加强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在进一步完善相关土地流转政策文件的基础上,从省级层面出台较为具体、可操作的规范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在耕地面积大的苏北地区,设立专门从事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机构,或增设人员配置,由专人负责协调、管理此项事务。同时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政策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
二、完善可持续增收的保障机制
积极引导和扶持适宜本地区的特色农产品产业链建设,鼓励形成龙头企业+产业链的模式,提升全产业链的效益。支持边远纯农地区发展电商服务业,探索保底(固定)租金+二次分成的土地经营权转让金的支付模式,提增转出方收益可持续增加的预期,同时加强对土地流转受让方的资格审查,特别要注重其农业生产和经营能力水平。
三、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
多渠道筹集农村社保基金,推进参保扩面,不断提升农民社保待遇水平,减轻农民对土地的过渡依赖,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经济功能。可借鉴一些乡村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周边划出一些土地,供有需要的集中居住农民种植蔬菜等做法,降低转出土地经营权且无其他生活来源农民的生活成本。
四、进一步完善风险保障机制
对现有农业保险,要建立相应配套措施,拓宽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实施农业收入保险,提供因农业产量降低和农产品价格波动而导致的减收风险保险;建立完善财政支持的多层次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和农业巨灾损失风险保障机制。加强农业生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生产的抗灾、减灾能力。
五、进一步完善农业融资担保机制
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扶持力度,解决家庭农场、农业大户的贷款难、贷款利息高的问题。拓宽农业融资担保公司的覆盖面,拓展政策性担保业务。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如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相关风险保险等,当农业经营户出现不可抗力的灾害或无能力还贷时,进行合理补偿,对冲银行的贷款风险。
六、积总结农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经验加快全省扩面试点推广速度
农地流转是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而农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缓释了农地流转中的违约风险问题,极大地改善了流转双方的不信任。2017年南通海门市率先试点农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试点三年,条款设计规范明晰,形成了可供借鉴的试点经验。已有南通市、常州市、徐州市、扬州市、泰州市、无锡市等六个地市的近149个乡镇试点开办,目前试点情况总体良好。未来应及时总结经验,在加快苏北地区复制推广进程中,在总体政策一致的情况下因地制宜推进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