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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 关于加强商务楼宇管理 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建议
日期:2019-01-12 提案者:张乃华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大力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以P2P、投资理财等为形式开展的非法集资活动猖獗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攻坚战实施以来,一批非法集资重大风险隐患得到及时处置,一批重大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极大的净化了金融生态环境,增强了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但当前总体形势依然较为严峻。

在对非法集资风险机构的前期摸排中发现,此类机构一般都会隐藏在各类楼宇之中,特别喜欢租住在一些高档商务楼宇中,以此来标榜自己的实力,骗取老百姓的信任。随着各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力度的持续加大,暂停审批了部分机构业务,使得一些机构由,甚至不再办理相关证照。面对此类情况,仅靠少数部门监管已难以取得理想成效,迫切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商务楼宇业主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这部分人群对非法集资活动和相关法律责任的认识,为此建议:

1.指导楼宇业主把好准入关。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商务楼宇业主在招商过程中,加强对涉及吸收资金、发放贷款、资金拆借等业务机构的关注,其中金融类和类金融类机构一定要审查是否取得准入许可或备案证书,对未经批准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的分支机构,一律暂缓引入。

2.提升楼宇业主的法律素养和责任意识。非法集资活动往往披着金融创新的外衣,大多还挂着“互联网+”“区块链”等最新时髦名号,迷惑性很强,一般商务楼宇的业主很难识别,建议有关部门针对此类情况组织业主开展专项普法教育,使该部分人群对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形式等有明确的认识,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所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以及容留非法集资活动将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促使楼宇业主主动加入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队伍,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3.坚决做到一票否决。为推动我省总部经济发展和星级楼宇创建,各级政府出台了相关评比奖励政策。但在评比过程中,如对非法集资风险把控不严,使得部分存在风险隐患的商务楼宇获得了荣誉、得到了奖励,极易误导老百姓的风险判断和投资选择,建议相关部门在组织评比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商务楼宇涉及容纳非法集资活动或存在非法集资重大风险隐患,应给予一票否决,树立远离非法集资的政策导向,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