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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 关于运用心理学手段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及其危害程度的建议
日期:2019-01-12 提案者:冯少东等2人

调研情况:

    江苏省心理学会是一个社会责任感非常强烈的学会。近一年来,在冯少东副主席的指导和重点推动下,该学会结合各路信息来源特别是来自交管部门的第一手信息,对交通心理安全问题作了专题调研和论证。调研表明:交通事故频发是个全球性问题,仅2016年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全球死亡人数就超过140万,列死亡致因第八位。而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全球最重;而且重大交通事故常常引发社会问题和二次伤害,因此对社会和谐稳定影响较大。研究表明,心理学研究成果的适当运用,可为科学管理交通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和危害成度产生有益作用。

问题分析:

    大部分交通事故的发生,都与驾车人、相关人员的心理因素密切相关。常见的如:

   (1)由于驾车人情绪急躁、惊慌、愤怒、亢奋、低落等直接引发的车祸;由于乘车人不良情绪、行为的干扰,导致驾车人情绪失控引发的车祸。

   (2)由于驾车人认知能力所限导致的车祸。如对车辆行驶方向、速度、距离、变化前兆等把握不准导致的车辆相撞;未能全方位注意到车外环境、未能有效评估行车过程而出现的驾驶盲视区;被复杂环境中各种信息干扰导致注意力分散或顾此失彼,从而引发连环相撞等。

   (3)由于驾车人的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引发的车祸。有些驾车人在紧急情况下往往会出现严重的错误操作,如错把“油门”当“刹车”现象。

   (4)还有一些驾车人存在精神障碍或间歇性精神障碍,是交通肇事的“高危”人群。

   (5)由于交通工具设计、道路设计不尽合理,未实现人-机-环最佳匹配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如有的弯道曲度过大、超出绝大多数驾车人的一般预估,最易发生车辆冲出道路事故;有些道路中间没有遮光屏障,夜晚行车易造成眩光从而引发事故等。

具体建议:

    鉴于交通事故与人的心理因素密切相关,建议借助心理学手段开展如下工作:

   (1)对申请驾驶资格人员进行心理品质筛查。即对申请驾校培训的学员进行关键心理素质测评,内容应包括情绪稳定性、反应速度、应急能力、环境信息认知、精神状况等。根据测评结果,将申请人分为通过者、需要加强心理训练者和劝退者三类。

   (2)将心理训练纳入驾校培训课程。将驾驶常规训练与有关心理训练结合起来,尤其要对测评后定为第二类人员加强心理训练,并对其心理状况及驾驶行为进行监测记录和分析,作为驾照核发阶段的审核资料之一。对那些在初期测评时显示有问题、经强化训练后再测评仍不达标的,不予核发驾驶证。

   (3)对已获取驾证人员进行驾驶行为进行大数据分析。运用布满城乡的“电子眼”“电子警察”收集到的数据,对所有驾车人的驾驶行为进行心理学分析,以测算出每个人的”驾驶危险系数”。其评估的心理指标应包括:情绪稳定性、驾驶路线稳定性、应急反应、与他人冲突、发生碰撞或碰擦的次数等,目的是筛查出那些需要加强心理训练、乃至吊销驾证的人员。这类测算还可以在标准制定的基础上,形成自动筛查与报警系统。

   (4)对职业化驾驶人员进行重点心理服务。对长途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等,定期组织“职业胜任”测评和心理状态评估,如压力评估、身心状态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分别进行必要的心理援助,以帮助其恢复和保持健康正常的心理状态。

   (5)对交通设施进行心理学调查与评估。目前有一些交通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根源在于没有充分考虑到人的有限性和习惯,故需要进行专项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如2017年8月10日,一辆客车途经京昆高速公路西安方向秦岭一号隧道南口,撞向隧道口发生特大交通事故,36人当场死亡。这一事故的发生与交通引导线的不合理关系很大。

    上述工作,可由交管部门联合江苏省心理学会、公路交通学会、心理卫生协会等相关领域的专业学术团体,组织专家队伍,参与制定标准和落实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