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9年提案
0739 关于科技引领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日期:2019-12-06 提案者:民进江苏省委

调研情况:

我省老龄人口呈现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空巢比例高、失能失智多等特点,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也是老龄化程度最高省份。人口老龄化推动了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江苏养老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但是,与持续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相比,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仍显不足,服务质量亟待提高。目前,我省的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处于产业发展的早期阶段,存在诸多制约性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问题分析:

(一)智慧养老体系“碎片化”现象突出

一是政策标准“碎片化”。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发改、卫健、经信、民政等多个领域和部门。由于缺乏统一设计和协调,相互之间又缺少有效的协调沟通机制,各部门任务职责不明,事业和产业的边界不明晰。而在对产业的扶持方面,各部门分别从自身角度介入,政策及制度存在“碎片化”现象,导致支持政策的协同效应难以发挥,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养老企业的技术合作和市场拓展。

二是技术产品应用“碎片化”。各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系统采用的接口通信和数据格式等基础标准各不相同,缺乏统一的规范,数据处理和共享利用困难,不同的产品与系统之间难以实现互联互通,产品之间没有形成上下游联动效应,缺乏规模性和成熟的产业链。

三是线下服务“单一化”“碎片化”。智慧养老服务业涵盖老年人的“衣(医)、食、住、行、娱乐、教育”等多个方面的需求。但目前,我省智慧养老服务较多布局在紧急呼叫、上门看护、助餐等简单的服务领域,在适老住宅、智慧产品、老年文化、老年旅游、老年餐饮等领域的相关服务商还没有形成规模,且缺乏聚集效应。同时,养老服务的区域协同和产业协同还未能形成。

(二)老龄人口的有效需求识别不充分

一是忽略了老龄人口多元化需求。目前的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往往忽略了老龄人口的个体需求,缺乏针对性,不能满足老龄人口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需求。

二是忽略了老龄人口精神需求。目前的大多数智慧养老产品偏重于老龄人口的生活照料、健康医疗以及便利服务等方面的生理需求,缺乏对老龄人口包括人际交往、情感交流、文化教育等在内的精神层面的关注。

三是老龄人口主体参与性不足。由于老龄人口在现阶段产品研发及服务提供时仅作为被动接受者,缺乏主体参与性,导致养老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接受度有限,老龄人口的获得感偏低。

(三)产品及服务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偏低

一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养老产业中的开发和应用尚处于初级阶段。在涉老信息和数据的应用、整合和处理方面,还无法实现数据信息的充分采集、有效分析、整合处理以及开放共享。

二是关键技术储备不足,智慧养老产品智能化程度普遍较低。当前适用于智能健康养老设备的智能传感、微处理器、操作系统以及健康数据采集、分析处理等基础关键技术不足,离实现健康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组织与集成还有较大距离。智慧健康养老产品面向老年人特定需求的适老化、个性化设计较为欠缺。

(四)养老产业专业化人才队伍缺失

一是高素质专业护理人才缺失。目前,从事老年护理的群体多是非专业人员,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无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照护需求。由于老年护理工作累、待遇差、社会地位低等原因,造成养老服务机构普遍面临着“招人难、留人难”的困境。另外,由于从事老年护理的人员学历普遍较低,且没有或很少接受过老年护理相关知识培训和系统教育,缺乏对老年人的专业照顾和心理护理。

二是智慧健康养老产业专业人才缺失。智慧养老产业的高质量发展还离不开能精准对接市场需求的市场人才,能设计研发适销对路的智能养老产品的研发人才以及运营养老服务机构的高层次管理人才。而目前,在健康养老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方面基本缺失。

具体建议:

(一)建立健全养老体系

养老服务业既包括“养老事业”,也包括“养老产业”,明确两者概念和内涵,是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养老事业”是由政府主办的以老年人为对象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事业,主要由民政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托底,为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失独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基本生存所需。而“养老产业”是以满足老年人高层次生活、文化需求为目标,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营利活动,应当主要依靠市场的力量运行。

一是完善“产事分离”的顶层设计,加强养老体系战略研究。政府通过设立养老相关的社会科学研究课题,引导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参与养老体系战略研究,完善智慧健康养老顶层设计,做好“产事分离”的总体规划,在体制机制、行业标准等宏观层面制定规范,建立健全涵盖政策、保险、服务、产业等方面在内的智慧养老体系。

二是推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细则出台,建立健全智慧养老政策体系。以《行动计划》为指导,推动国家和省级联席会议制度高位运转,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推进计划落实;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指导各地探索和实践,并根据计划终结点安排部署合理的落实时间节点,强化巡视与督导。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区域一体化”。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完善养老数据库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基础建设,打通存在于各部门、各地区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加工处理、动态指标分析、个性化推送,向全社会提供覆盖健康、养老、医疗等多方面的智慧应用和综合服务。

(二)营造产业生态

一是加大产业扶持力度。政府进一步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加大财政等相关方面的扶持政策,对智慧养老的参与者给予税收、信贷、补贴等相关政策扶持,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源进入智慧养老产业,形成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

二是强化产业集聚效应。重点支持一批适老科技产业龙头企业,完善智慧养老产业链,打造产业集聚的适老科技产业园区,以“点”到“面”地推进适老科技的研发和产业化。

三是推动产业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发展适老科技产业金融服务,成立养老产业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产业资本有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以资本助力适老科技产业的创建和发展。

(三)探索服务新模式

一是倡导“以长者为本”,识别和研究老龄人口的真实需求。引入“适老”理念,通过建设和发展“智慧养老产品体验区”互动方式,提升老龄人口及护理人员的主体参与性,让产品走出实验室,将老年人及照护人员对智慧养老产品的直观感受融入到产品研发中,开发出符合市场实际需求,有“智慧”有“温度”的适老产品。

二是培育不同业态的适老服务,探索多样化运营模式。建设和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聚集区,针对老龄人口的多元需求,探索和培育不同形式的适老服务。支持建设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引入机构运营商、服务提供商、终端产品提供商等各类优质主体,探索不同种类的运营模式。

(四)建设技术创新体系

一是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养老实践中甄别的痛点问题,建设适老科技研发平台,成立“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引进国内外研发团队,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对适用于智能健康养老的共性关键技术进行技术攻关,研究开发适老科技产品。

二是推动标准化建设。针对技术产品应用“碎片化”的问题,在鼓励支持各运营服务商平台发展的基础上,做好统筹协调,推进智慧养老数据和设备标准化工作,解决相关系统和产品间互联互通的问题。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技能养老服务人员。依托职业院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相关专业,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利用智能化系统和设备进行养老服务的高水平养老服务人才。通过科技的助力,提升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和服务能力,部分解决养老护理人员紧缺,难招难留的现实困境。

二是支持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地方高校开设包括现代信息技术、人类学、老年学、心理学等课程在内的跨专业学科,与养老机构合作,以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培养一批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健康管理和咨询、老年心理健康管理、老龄人口营养师、适老产品设计开发等复合型的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