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政协提案 / 2019年提案
0807 关于在城市主要干道斑马线设置请求式红绿灯或明显提示标志
日期:2019-01-19 提案者:薛涛

调研情况:

《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斑马线常被称作生命线,过马路的安全通道。然而安全通道真的安全吗?虽然说斑马线是为行人而设立的,属于行人的空间,但同时设立在马路上的斑马线,与汽车通行的空间有所重叠,因此造成了司机与行人的“斑马线利益之争”,双方都希望最大化利用这块资源。由此,必然导致斑马线局面的混乱,司机和行人双方都存在安全隐患。所有消除这种隐患需要一定的规则来维护通行秩序,那就是斑马线设置红绿灯。

问题分析:

交通信号灯是道路交通管理的有效工具,如果信号灯的设计科学合理,可以使道路上行驶的车辆、行人高效有序行进,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交通拥堵的压力。相反,如果信号灯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则会加剧道路的拥堵,给出行者造成不便。如有的路段的信号灯时间设置不科学,红灯时间过长,绿灯时间设置过短,特别是在车辆通行高峰期,过不了几辆车就变成了红灯。或行人没能完全通过斑马线绿灯就突然变红,造成行人慌张甚至会困在道路中间,寸步难行。

另外斑马线上缺乏明显提示标志或提示牌高度设置不合理,例如提示标志高度不够导致跟在大型客货车后面行使的小型车辆因为视线被遮挡看不到前方提示牌,引发交通事故。

具体建议:

科学、合理、规范设置道路信号灯或提示标志,对于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规范交通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作用。

一、城市主要干道斑马线设置请求式红绿灯

在人流量大的斑马线两端设置行人手动控制的请求式红绿灯,设置行人过斑马线适宜的时间间隔,如20秒,尽可能使行人一批一批过。这样一来行人可以踏踏实实地按红绿灯指示过马路,不需要瞻前顾后、提心吊胆,而车辆在行驶通过斑马线时,也不必担心行人的随意行走和被监控抓拍,大大缓解了道路通行的压力。

与普通信号灯相比,“请求式”手控信号灯增加了绿灯手控功能,设定时间段内,过街行人按压信号灯上指定按钮后,等待一定时间,原本是红灯的人行过街信号灯会切换为绿灯。为了防止出现行人反复按钮、机动车“寸步难行”的现象,行人过街信号灯还设置了最小周期,机动车信号灯必须走完最小周期后,才会变灯;同时,为了防止部分市民不会使用,设置了最大周期3分钟,3分钟内如果没有人按钮,行人灯会自动变成绿灯。

一方面将行人过街需求与信号灯变换结合,合理调配行人、车辆通行、等候时间,提高车辆通行效率,最大限度满足行人、车辆通行需求;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行人参与感,减少行人闯红灯行为发生。

二、斑马线处设置明显提示标志。

在没有条件设置请求式红绿灯的斑马线路面两侧应设置明显提示标志(现有斑马线两侧的提示标志往往不够醒目),高度设置在3米以上为宜,为什么设置这样的高度,一是为了便于机动车驾驶员及早知道前方是否有斑马线,以便减速慢行,避让行人;二是为了便于大型客货车后面行使的小型车辆及时发现斑马线提示牌,避免急刹车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路不堵心不堵”才是交通治堵的最好反映,才能真正体现社会美德。由此提出在城市主要干道斑马线设置请求式红绿灯或明显提示标志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