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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8 关于申请将江苏科技馆调整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建议
日期:2019-12-05 提案者:唐旭明等3人

调研情况:

江苏科技馆2000年建成开放,目前已经成为国家级、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和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10年10月起面向全国公众免费开放,为传播科技知识、倡导科学精神、提高青少年科学素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我省青少年科普公益活动的主力军、主阵地。开馆初期,省科协与省广电局共同参与项目的建设和之后的运营管理,曾争取全额事业单位,但是当时正处于局台分离,集团机构改革之际,机构编制一直没有确定。江苏广电总台成立后,2002年6月,江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达苏编[2002]48号文件,明确科技馆为省财政定额或定项补助(即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008年、2013年江苏科技馆曾经申报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于种种原因至今尚未下发文件正式批复公益分类属性。根据苏办发[2013]20号《印发<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对事业单位分类做出了如下明确规定:“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公益一类的划分标准中提到的三个条件都符合科技馆的定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宗旨、职能任务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不从事经营活动。公益一类职能任务里表述的“公共文化”职能也与科技馆定位吻合,而公益二类的项目与科技馆的具体业务没有关联。

经过调研,目前全国省级以上30个科技馆除了未建和在建的省份)及长三角地区省会城市及部分地级市12个科技馆全部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问题分析:

我国自从有科技馆这个行业以来,在机制体制上进行了不懈的探索,科技馆行业的特点是人员开支、公益活动、场馆运行等成本较大,很多非全额补助单位为了维持运转也想尽了各种办法创收,但是面对激烈竞争的市场,利润非常微薄,难以弥补经费不足,结果只能压缩开支,维持现状,减少公益活动,降低服务水准,恶性循环。作为全国较早建设的江苏科技馆,产业化、市场化是走在全国同行前列的,但是,自身创收产生的利润与日益增长的运行费用相比,如同杯水车薪。经费得不到保障,发展就是缘木求鱼

江苏科技馆开馆至今已经近20年,与其他省级科技馆乃至长三角地区市县级科技馆相比差距越拉越大。现有的展区布局、展览体系、展品展项是10年前甚至20年前的,越来越无法满足观众特别是青少年体验探索乐趣,感受科技魅力,培养科学素质的需求。按照常理,科技馆的展品展项都会磨损老化或随着科技发展的水平被淘汰,每年或隔几年要及时更新,然而,由于经费得不到保障,不仅展区无法大规模更新改造,常设展品展项的年度更新率也无法达到《科技馆建设标准》的要求,江苏科技馆现有展品的状态甚至不如地市级科技馆及苏南县级科技馆,群众反映比较强烈。从2017年开始,江苏科技馆也在积极着手启动科技馆展区改造的方案和经费的争取,目前的改造方案需要总经费约8000万元,省发改委对项目想要顺利立项的回复是:很难,主要原因是该馆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经费需要按照1:1的政策执行,即省财政职能负责4000万,其余4000万必须自筹解决。另一方面,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础。要实现科技馆的可持续发展,无论是在运营与管理、展教功能的发挥、讲解辅导水平的提高、科普展览的设计、展品的研发与创新、科普活动的组织与宣传等方面,都离不开人才,但是作为差额拨款、人员经费定额的江苏科技馆,运行经费不足与人员经费定额拨款的现状,限制了科技馆人才的补充。多年来未能及时补充足够的新鲜力量,已经出现人员结构老化、关键岗位核心人才不足的情况。以2018年为例,全年财政补助860万元(人员经费230万元,专项补助630万元),实际年运行支出总额2229.08万元,其中人力成本已达1124万元(含补缴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647.76万元)。近年来,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公积金、住房补贴、社保等费用每年都有政策性上调(2018年一次性补缴四年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647.76万元),且标准提高很快,执行越来越严格,经费支出难以为继。


具体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四条规定:“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第十四条规定:“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和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应当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活动”,这是国家《科普法》赋予科普场馆的宗旨和职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条中,明确要求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也对科技馆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的作用提出要求。科技馆承担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公益科普活动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属于基础性的公共文化服务。在我国科普教育与科技创新并重的政策大背景下,江苏科技馆作为江苏省的省级科技馆,理应在科普教育方面发挥主力军、主阵地的作用。建议,对江苏科技馆进行新的分类定位,将江苏科技馆定性为财政全额拨款支持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之发展经费能够得到保证,彻底改变科技馆现有破旧、落后的面貌真正使这一由政府投资兴建的重要科普场馆更好地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这也是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推进公益科普事业发展的时代要求。